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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财政局关于对安福县图书馆新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公告(泉州悦诚文化)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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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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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福县财政局关于对安福县图书馆新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公告
一、项目编号:ABXZBZC202308038
二、项目名称:安福县图书馆新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泉州市悦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海尾村九五北路214号三楼
被投诉人1:安福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联系地址:安福县平都镇望塔路
被投诉人2: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城北农贸市场南面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安福县图书馆新馆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BXZBZC202308038)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13日向本局投诉,本局于12月15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 1.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该项目的评分因素:“技术部分(60分)/供货能力(10分)1、投标人与国家新闻出版社总署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中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1-50家(含)的0.5分;51-70家(含)的得1分;71-90家(含)的2分;超过90家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2、投标人与除“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外有良好合作关系达到150家-199(含)家的得0.5分;200家-249(含)家的得1分;250-299家(含)的得1.5分;300家(含)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评审依据:1-2提供相关出版社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的纸电一体化图书荐购平台,具有百年党建、诺贝尔文学奖、矛盾文学奖、精品图书主题栏目;支持电子图书在线阅读;管理员可添加:同类馆参考设置、重点书目筛选设置(按出版社)、学科信息;图书可自动进行查重,分别到处Excel、MARC格式的数据;具有绑定读者证号功能。满足的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平台网址、功能的演示截图、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法使用平台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盖软件著作权人公章)4、投标人提供的随书光盘数据库具有登录日志查询功能;支持分享、收藏、纠错功能;支持发送资源请求;满足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数据库网址、功能演示截图、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法使用数据库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盖软件著作权人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吉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12项
投诉事项2: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项目的评分因素:“技术部分(60分)/供货能力(10分)1、投标人与国家新闻出版社总署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中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1-50家(含)的0.5分;51-70家(含)的得1分;71-90家(含)的2分;超过90家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2、投标人与除“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外有良好合作关系达到150家-199(含)家的得0.5分;200家-249(含)家的得1分;250-299家(含)的得1.5分;300家(含)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评审依据:1-2提供相关出版社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15条
投诉事项3: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项目的评审因素“商务部分(10分)/企业实力(4分)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图书项目业绩1-9(含)家得0.5分,10(含)家及以上得1分。本项最高1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54条、《吉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12项第7条
投诉事项4: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设置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项目的评审因素“商务部分(10分)/订货能力(3分)1、投标人承办过全国性展会的得2分;承办过省级图书展会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承办过大型图书展会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展会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可提供网络采购,并成功举办过网络订货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邀请函和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55和第70条、《吉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12项第6条和第8条
投诉事项5: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就质疑事项4作出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
经调查:投诉事项1和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供货能力第1和第2项,图书采购具有特殊性,采购人从根本需求上需要明确出版社、刊号等内容,而采购对象是依法可提供产品的全国范围内图书经营者,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投标报价、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方面。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因此,图书采购具有其特别之处,即相关的书号、出版信息等内容属于采购需求的重要部分。“图书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版图书”,这应当是采购人对图书采购的基本要求。而无论是直接向出版社还是通过其他市场渠道进行采购,采购人都希望得到供应商正版的证明或承诺,要求出版社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从而保证图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出版物的合法性,保证出版物的质量。据此,正版证明的要求与项目特点、具体要求是相适应的。该项目中将其作为评分项不违反87号令第十七条关于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
投诉事项3和4: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商务部分企业实力和订货会能力,图书采购本身具有特殊性,图书项目业绩和订货会能力均是对供货商服务水平和履约能力的评价,能检验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供货能力,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与合同履约有关,不存在排斥限制潜在的供应商。投诉事项3、4均不成立。
投诉事项5: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质疑函中就质疑事项4未作出答复,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质疑函中回复内容不完整,我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报告上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安市财政局或者安福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安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福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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