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伤病员食堂整体承包服务
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Q17-F1037)
我部拟对地方伤病员食堂整体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地方伤病员食堂整体承包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Q17-F1037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地方伤病员食堂整体承包服务 |
详见附件 |
3 |
年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我院体系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声明书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医院审核)。
7.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8.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qzhxyycgglk@163.com ,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5880433141)。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
祝助理 电话:0595-28919262,15880433141
吴助理 电话:0595-28919699
2. 需求部门联系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0595-28919066
3.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595-28919229
4. 项目监督人:某医院纪委
办公电话:0595-28919055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商务、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