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石棉县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场子项目)猪舍智能化养殖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现对“石棉县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生猪养殖场子项目)猪舍智能化养殖工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ASY-ZB-2023-67)的公开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正, 1、对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进行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附件猪舍智能化养殖工艺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2、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商务要求中 4、付款方式:4.2项目按供货批次付款 第一阶段: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开立监管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毕,运输到采购人项目建设地并进行规格型号、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每批次设备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本批次设备金额的40%; 第三阶段:中标人完成每批次设备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设备金额的80% ; 第四阶段: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培训,采购人能够独立操作且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第五阶段: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在质保期满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况,设备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更正为: 第一阶段: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开立监管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毕,运输到采购人项目建设地并进行规格型号、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每批次设备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本批次设备金额的70%; 第三阶段:中标人完成每批次设备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设备金额的80% ; 第四阶段: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培训,采购人能够独立操作且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第五阶段: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在质保期满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况,设备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