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第三方资产评估及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bs2024-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老师0875-212119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82134848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第三方资产评估及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BS2024-05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第三方资产评估及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采购人委托的资产评估类项目进行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评估工作其他有关事项;
(2)对采购人委托的拍卖类项目,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拍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拍卖服务和组织拍卖会,做好标的物的宣传,接受意向竞买人的咨询,组织现场查看标的物。拍卖结束后,协助采购人进行标的移交,提供拍卖视频、图片等,并形成拍卖情况书面报告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评价,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作。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评估机构应满足)3.2投标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拍卖机构应满足)。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方式: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至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现场购买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13987507001  联系人:杨女士
注: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计算方式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2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875-2121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春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保山奥体中心游泳馆北面二楼            
联系方式:保工:1821348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工
电 话:  0875-288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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