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安县]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6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x-2022-jj017
预算金额66.24万元
招标公司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满先生18146607033
中标公司江苏领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65.2万元
中标联系人马春生15961138531
公告正文
[德安县]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GX-2022-JJ017
二、项目名称:
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领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马春生
供应商联系电话:15961138531
供应商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穿运村城西南路1号西城花园214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65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校园文化建设采购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 | 一年 | / |
校园文化建设采购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 | 一年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艳,罗绍茂,董治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14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
地址: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13870271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安县富阳春天26幢27号
联系方式:18146607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先生
电话:13870271527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1400.0元
标段编号:JXGX-2022-JJ017
评委姓名:谢艳,罗绍茂,董治婧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9.22定稿.pdf 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9.22定稿.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9.22定稿.pdf 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9.22定稿.pdf
成交通知书
江苏领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
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X-2022-JJ017)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
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德购2022B000698328设采购 | 校园文化建 | 批 | 初等教育服务 | 江苏领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652000.0000 | ||
德购2022B000698327设采购 | 校园文化建 | 批 | 初等教育服务 | 江苏领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652000.0000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
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安县教育局
日期:2022年10月17日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 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XGX-2022-JJ017 |
联系电话: | 18146607033 |
采购人: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获取
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2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X-2022-JJ017
项目名称: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2409元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德购2022B000698327德购2022B000698328 | 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采购项目 | 1 | 项 | 662409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名称: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安县富阳春天26幢27号
电话:18146607033
电子函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先生
电话:13870271527
公告附件: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户外区域 | 1.户外区域 | 1.户外区域 | 1.户外区域 | 1.户外区域 |
1 | 学校总平面图 | 规格:1500*1400*800mm | 个 | 1 |
2 | 导视牌 | 规格:450*1900*80mm | 个 | 1 |
3 | 宣传栏 | 规格:1200*800*80mm | 个 | 2 |
4 | 花草牌 | 规格:400*600mm | 个 | 8 |
5 | 操场门牌 | 规格:300*200mm | 个 | 4 |
6 | 操场使用制度牌 | 规格:800*640mm | 个 | 1 |
7 | 操场运动牌 | 规格:800*928mm | 个 | 6 |
8 | 楼栋名称标识 | 规格:3000*1600mm | 个 | 5 |
9 | 办公室员工去向牌 | 规格:600*800mm | 个 | 9 |
10 | 食堂文化墙(宽) | 规格:2500x1000mm | 套 | 1 |
11 | 食堂文化墙(窄) | 规格:1300x1300mm | 套 | 1 |
2.室内-教学区域 | 2.室内-教学区域 | 2.室内-教学区域 | 2.室内-教学区域 | 2.室内-教学区域 |
4 | 教学楼楼梯04 | 材质:1、10mm进口PVC2、UV+覆水晶膜3、加厚相框规格:四号楼梯(冬)工艺:UV喷印 | ㎡ | 40 |
5 | 青少年宫楼梯 | 材质:1、12mm高密度PVC发泡板+UV+覆水晶膜 | ㎡ | 28.4 |
6 | 青少年宫楼道(2-4层) | 材质:1、12mm高密度PVC发泡板+UV+覆水晶膜 | ㎡ | 30.5 |
7 | 教师办公室(4间) | 材质:1、12mm高密度PVC发泡板+UV+覆水晶膜 | ㎡ | 30 |
9 | 楼层牌 | 规格:300*280mm,材质:1、10mm高密度PVC+UV | 个 | 12 |
10 | 校园提示牌 | 规格:360*120mm,材质:1、10mm高密度PVC+UV | 个 | 20 |
11 | 楼层总导视 | 规格:450*800mm,材质:1、10mm高密度PVC+UV | 个 | 6 |
14 | 食堂每周食谱 | 规格:800*1000mm15mmPVC+UV+亮油涂层,亚克力插盒 | 个 | 1 |
4.校训墙 | 4.校训墙 | 4.校训墙 | 4.校训墙 | 4.校训墙 |
1 | 原有墙面铲除处理 | 1人工加机械原墙表面铲除2.墙面打磨平整、浮灰整理干净 | ㎡ | 35 |
2 | 外墙涂料 | 户外环保涂料1.滚涂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 ㎡ | 35 |
3 | 背景麦穗浮雕 | 1500mmx7000mm, | ㎡ | 6 |
4 | 一训三风墙 | 规格:5730mm*4081mm | ㎡ | 23 |
5.宣传栏长廊 | 5.宣传栏长廊 | 5.宣传栏长廊 | 5.宣传栏长廊 | 5.宣传栏长廊 |
1 | 原有墙面涂料铲除处理 | 1人工加机械原墙表面铲除2.墙面打磨平整、浮灰整理干净 | ㎡ | 180 |
2 | 外墙1 | 户外环保涂料1.滚涂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 ㎡ | 130 |
3 | 外墙2 | 户外环保涂料1.滚涂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 ㎡ | 35 |
4 | 墙体立面彩绘 | 稻花主题墙体墙绘 | ㎡ | 35 |
5 | 花箱及造型 | 定制防腐木花箱+高仿真稻花装饰 | ㎡ | 17 |
6 | 彩绘区稻花造型 | 20mmPVC喷漆定制造型 | ㎡ | 5 |
7 | 外墙拆除 | 原有破损外墙拆除 | ㎡ | 22 |
8 | 外墙砌筑 | 拆除所坏外墙重新砌筑(内嵌钢筋,混泥土浇筑) | ㎡ | 30 |
9 | 不锈钢橱窗套件 | 墙面不锈钢橱窗套件 | ㎡ | 43 |
6.运动场 | 6.运动场 | 6.运动场 | 6.运动场 | 6.运动场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1 | 2.1 | 采购人名称:德安县河东中心小学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4 | 3.2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
5 | 8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6 | 9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7 | 15.1 | 磋商保证金:无 |
8 | 16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天 |
9 | 18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
10 | 1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1 | 25.7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 32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13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
14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
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发布
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
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9.4.1价格扣除(适用于面向中小企业非预留采购份额)
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
9.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
分。
13.2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相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
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
项。
14.3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
供,且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响应无效。
1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16.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
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
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
17.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
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
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
磋商小组负责。
25.磋商程序
25.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
件,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25.2响应文件的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
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
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
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①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②审查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查
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将各供应商
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
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
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
为无效响应。
(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7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
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观、色彩进行设计表达(每个产品1分,合计25分);评审依据:每个产品提供规格为A4的三维效果图,每个产品三维效果图从不同角度呈现,均不低于4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一项扣“1分”,有超过三项不满足要求此项不得分。 |
三、商务评分10分
评分点 | 评审内容 | 基本项分值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个项目得0.5分;满分2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分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同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国家职业技能焊工高级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评审依据:每个人员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扫描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国家职业技能涂装中级或以上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评审依据:每个人员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扫描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不得分。 | 8分 |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5.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
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6.相关资料
6.1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质量保证期
7.1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如供应商承诺的
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延期提供服务
8.1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
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9.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
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为合同总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
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
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
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税费
1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
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
的组成部分)
格式1.磋商响应书
致:XXXX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格式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合计(大写): | 合计(大写): | 合计(大写): | 合计(大写): | 合计(大写): | 合计(大写): |
注:供应商必须填写各分项费用,以证明响应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盖章: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7-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格式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9.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
的合格性及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7、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9-2.供应商的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
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
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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