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J-FCJDS2023-003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 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代表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4)报名结束后,经业主审查,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5日14时00分止(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14时00分止(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杭州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571-63331368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蔡科长
联系电话: 0571-63473820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3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蔡科长
联系电话: 0571-63473820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