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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越溪镇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质量,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威远县越溪镇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16—2018年或2017-2019年)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存款余额50 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7年—2019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
  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施工队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一施工段27.4万元,二施工段17.6万元;三施工段18.1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越溪镇财政所,开户行: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溪支行;银行账号:88100120002750580。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和2020年1月份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17—2019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资质证件以及2020年1月份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和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不加盖施工队伍印章);
  (十一)2016年一2018年或2017年一2019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三、实施地点及内容
  (一)一施工段实施地点:越溪镇青宁村。
  实施内容:新建3.5m宽,18cm厚通组公路3.6km
  (二)二施工段实施地点:越溪镇双石村
  实施内容:新建3.5m宽,18cm厚通组公路2.2km。
  (三)三施工段实施地点:越溪镇俩母山村。
  实施内容:新建3.5m宽,18cm厚通组公路3.2km。
  四、选择办法及有关规定
  (一)同一施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施工段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第二轮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二)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项目实施主体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有关要求
  (一)候选施工队伍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
  (二)中选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开工建设的,将取消中选单位资格,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中选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四)报名资料复印件按照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3月2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越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分标段报名,并交报名费800元(报名费不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杨先生 电话13568019533)
  六、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8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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