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关于2024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全民垃圾分类,共创绿色社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4年3月6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全民垃圾分类,共创绿色社区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项目以多样化的垃圾分类服务,全面铺排、带动和提升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及实践,针对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及垃圾细分系列活动,帮助他们从意识到行动的有效转变。 项目产出: 1、开展1场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预计服务200人次。 2、开展2场“垃圾分类,变废为宝”手工制作活动,预计单场服务40人,累计服务80人次。 3、开展2场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参访学习活动,预计单场服务40人,累计服务80人次。 4、开展1场垃圾分类主题手抄报分享活动,预计服务社区居民40人次。 5、开展1场垃圾分类实践体验活动,预计服务社区亲子家庭20组(40人次) 项目共开展活动7场,服务社区居民440人次。
|
项目预算金额:39765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 2711649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6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