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60.0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4769001b01
预算金额160.09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理伟15200021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凯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黎明185321177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4769001B01
招标内容:

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
最高限价:1600944.48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保证金金额:28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2招标范围: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9:00至2024-11-1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白理伟联系电话:15200021666
招标代理:河北中凯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黎明
联系电话:18532117778电子邮箱:153663802@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17733839098
电子邮箱:gccqzx2020@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屯头村围村路铺便道砖工程投标人/供应商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凯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
邮编:
052160
邮编: 052160
联系人:
白理伟
联系人: 杨黎明
电话:
15200021666
电话: 1853211777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