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方桥立标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9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0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鹏飞0510-83707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方桥立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方桥立标区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方桥立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2]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方庙路以北,万顺道以东,信成道以西。 | ||||||||||||||||||||||||||||||||||||||||
2.1.2建设规模:老锡南路(吴都路-方庙路)为城市支路,北起方庙路,南至吴都路,全长约463m,设计车速30km/h;方庙路(万顺道-信成道)为生活型支路,方庙路西起现状万顺道,东至现状信成道,长度约1160m,设计车速30km/h。 | ||||||||||||||||||||||||||||||||||||||||
2.1.3合同估算价:9700.0 万元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60 日历天。 |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 09: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1月04日 09: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5月28日 17:00 | ||||||||||||||||||||||||||||||||||||||||
2.1.5其他:(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 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现行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77号)。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项目设计内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管线、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他配套工程。(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包含前期交通导改内容)、管线、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他配套工程;(3)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4)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和B同时满足): (A)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④。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A)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④。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 ||||||||||||||||||||||||||||||||||||||||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2、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 ||||||||||||||||||||||||||||||||||||||||
7、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若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 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11月0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11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8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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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3日 17:30 时至2022年11月08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5日 9时30 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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