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滦州市教育局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幼儿园室内外大型玩教具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836000101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滦州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豪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省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HB2024083600010123
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幼儿园室内外大型玩教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村村南
四、基本情况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幼儿园室内外大型玩教具”项目于2024年9月11日开标,并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中标公告。2024年9月13日,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向滦州市教育局和唐山豪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4年9月27日,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审核,本机关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后通知该项目暂停,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核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向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寄了协查函。通过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复函,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本次被投诉供应商声明该企业为微型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次被投诉供应商无论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都一样,并没有通过中小企业声明函获取更高利益,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号自主构建组合系列、益智套装、启智游戏套装”的制造商为河南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经查询实际为河南省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此处制造商名称中的“河南省”由于笔误简写成了“河南”,属于明显文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造商名称并非实质性条款,不属于废标项。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调查情况:针对中标供应商社会保障金依法缴纳情况,本机关向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邮寄了协查函。通过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认定并复函,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社会保障金单位账户状态为正常参保状态,未发现存在欠费现象。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以及《滦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类型认定的函》、《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类型认定的函>的复函》、《滦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函》、《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关于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回函》等证据证明。#basic#滦州市教育局#_#唐山豪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_#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_@_@滦州市新城文兴道18号#_#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龙盛花园B3底商#_#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港路南兴融街西#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投诉人#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中标人提供虚假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
投诉事项二: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滦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投【2024】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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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幼儿园室内外大型玩教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村村南
四、基本情况
“滦州市教育局所需幼儿园室内外大型玩教具”项目于2024年9月11日开标,并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中标公告。2024年9月13日,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向滦州市教育局和唐山豪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4年9月27日,定州恒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审核,本机关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后通知该项目暂停,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核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向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寄了协查函。通过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复函,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本次被投诉供应商声明该企业为微型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次被投诉供应商无论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都一样,并没有通过中小企业声明函获取更高利益,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号自主构建组合系列、益智套装、启智游戏套装”的制造商为河南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经查询实际为河南省竞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此处制造商名称中的“河南省”由于笔误简写成了“河南”,属于明显文字错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造商名称并非实质性条款,不属于废标项。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调查情况:针对中标供应商社会保障金依法缴纳情况,本机关向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邮寄了协查函。通过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认定并复函,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社会保障金单位账户状态为正常参保状态,未发现存在欠费现象。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以及《滦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类型认定的函》、《廊坊市安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类型认定的函>的复函》、《滦州市财政局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对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函》、《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关于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回函》等证据证明。#basic#滦州市教育局#_#唐山豪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_#沧州九良教学设备有限公司#_@_@滦州市新城文兴道18号#_#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龙盛花园B3底商#_#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港路南兴融街西#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投诉人#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中标人提供虚假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
投诉事项二: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滦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投【2024】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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