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哈夫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哈夫节材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哈夫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 采购清单
*注: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比选规格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合理报价,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型最接近的较大规格及较小规格对应中标价格按内插法取值所得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规格补充协议。
2.2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规定。本合同供货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合同约定之日后供货期12个月满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通水投运、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合同自动终止。
2.3 交货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所辖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部分原件必查,详见相应备注)。)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3.1.2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营业执照、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生产企业2020-2022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生产企业2020-2022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1.3 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所获代理的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资格要求与生产企业投标人资格3.1.2要求一致,须同时提供。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哈夫节类产品100万及以上的销售合同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须一一对应;单价合同未标明合同总金额的,以合同期内的发票累计金额判定,合同发票金额至少30万以上,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必查;注:比选人将保留对投标人合同、发票、用户评价证明真实性全程追溯的权利)。
3.1.5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接比选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所辖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7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结束后,比选人将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1.10其他要求:
3.1.10.1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0.2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0.3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24小时内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起,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注册成功后,登录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相应的项目报名、报价。
4.4 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并报价、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逾期或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 6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邮寄)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7316771224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哈夫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 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铸铁哈夫节 | 50*150 | 付 | 10 | |||
2 | 铸铁哈夫节 | 80*200 | 付 | 10 | |||
3 | 铸铁哈夫节 | 80*250 | 付 | 10 | |||
4 | 铸铁哈夫节 | 80*500 | 付 | 10 | |||
5 | 铸铁哈夫节 | 100*200 | 付 | 10 | |||
6 | 铸铁哈夫节 | 100*250 | 付 | 10 | |||
7 | 铸铁哈夫节 | 100*500 | 付 | 10 | |||
8 | 铸铁哈夫节 | 100*1000 | 付 | 5 | |||
9 | 铸铁哈夫节 | 150*200 | 付 | 10 | |||
10 | 铸铁哈夫节 | 150*250 | 付 | 10 | |||
11 | 铸铁哈夫节 | 150*500 | 付 | 10 | |||
12 | 铸铁哈夫节 | 150*1000 | 付 | 5 | |||
13 | 铸铁哈夫节 | 200*200 | 付 | 10 | |||
14 | 铸铁哈夫节 | 200*250 | 付 | 10 | |||
15 | 铸铁哈夫节 | 200*500 | 付 | 10 | |||
16 | 铸铁哈夫节 | 200*1000 | 付 | 5 | |||
17 | 铸铁哈夫节 | 250*250 | 付 | 5 | |||
18 | 铸铁哈夫节 | 250*500 | 付 | 5 | |||
19 | 铸铁哈夫节 | 250*1000 | 付 | 5 | |||
20 | 铸铁哈夫节 | 300*250 | 付 | 5 | |||
21 | 铸铁哈夫节 | 300*500 | 付 | 5 | |||
22 | 铸铁哈夫节 | 300*1000 | 付 | 5 | |||
23 | 铸铁哈夫节 | 350*500 | 付 | 5 | |||
24 | 铸铁哈夫节 | 400*300 | 付 | 5 | |||
25 | 铸铁哈夫节 | 400*500 | 付 | 5 | |||
26 | 铸铁哈夫节 | 400*1000 | 付 | 5 | |||
27 | 铸铁哈夫节 | 500*500 | 付 | 5 | |||
28 | 铸铁哈夫节 | 500*1000 | 付 | 4 | |||
29 | 承插哈夫节 | 40 | 付 | 10 | |||
30 | 承插哈夫节 | 50 | 付 | 10 | |||
31 | 承插哈夫节 | 65 | 付 | 10 | |||
32 | 承插哈夫节 | 80 | 付 | 5 | |||
33 | 承插哈夫节 | 100 | 付 | 5 | |||
34 | 承插哈夫节 | 150 | 付 | 5 | |||
35 | 承插哈夫节 | 200 | 付 | 5 | |||
36 | 承插哈夫节 | 250 | 付 | 5 | |||
37 | 承插哈夫节 | 300 | 付 | 5 | |||
38 | 承插哈夫节 | 350 | 付 | 3 | |||
39 | 承插哈夫节 | 400 | 付 | 3 | |||
40 | 承插哈夫节 | 500 | 付 | 3 | |||
41 | 塑料管哈夫节 | P50 | 付 | 5 | |||
42 | 塑料管哈夫节 | P63 | 付 | 5 | |||
43 | 塑料管哈夫节 | P75 | 付 | 3 | |||
44 | 塑料管哈夫节 | P90 | 付 | 3 | |||
45 | 塑料管哈夫节 | P110 | 付 | 3 | |||
46 | 塑料管哈夫节 | P160 | 付 | 3 | |||
47 | 塑料管哈夫节 | P200 | 付 | 2 | |||
48 | 塑料管哈夫节 | P250 | 付 | 2 | |||
49 | 塑料管哈夫节 | P315 | 付 | 2 | |||
50 | 塑料管哈夫节 | P400 | 付 | 2 | |||
51 | 塑料管哈夫节 | P110*500 | 付 | 2 | |||
52 | 塑料管哈夫节 | P110*1000 | 付 | 2 | |||
53 | 塑料管哈夫节 | P160*500 | 付 | 2 | |||
54 | 塑料管哈夫节 | P160*1000 | 付 | 1 | |||
55 | 塑料管哈夫节 | P200*500 | 付 | 1 | |||
56 | 塑料管哈夫节 | P200*1000 | 付 | 1 | |||
57 | 塑料管哈夫节 | P250*500 | 付 | 1 | |||
58 | 塑料管哈夫节 | P250*1000 | 付 | 1 | |||
59 | 塑料管哈夫节 | P315*500 | 付 | 1 | |||
60 | 塑料管哈夫节 | P315*1000 | 付 | 1 | |||
61 | 塑料管哈夫节 | P355*1000 | 付 | 1 | |||
62 | 塑料管哈夫节 | P400*1000 | 付 | 1 | |||
合计: |
*注: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比选规格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合理报价,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型最接近的较大规格及较小规格对应中标价格按内插法取值所得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规格补充协议。
2.2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规定。本合同供货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合同约定之日后供货期12个月满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通水投运、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合同自动终止。
2.3 交货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所辖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部分原件必查,详见相应备注)。)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3.1.2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营业执照、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生产企业2020-2022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生产企业2020-2022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1.3 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所获代理的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资格要求与生产企业投标人资格3.1.2要求一致,须同时提供。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哈夫节类产品100万及以上的销售合同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须一一对应;单价合同未标明合同总金额的,以合同期内的发票累计金额判定,合同发票金额至少30万以上,提供发票复印件;原件必查;注:比选人将保留对投标人合同、发票、用户评价证明真实性全程追溯的权利)。
3.1.5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接比选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所辖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7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结束后,比选人将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1.10其他要求:
3.1.10.1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0.2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0.3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24小时内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起,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注册成功后,登录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相应的项目报名、报价。
4.4 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并报价、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逾期或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 6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地点: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邮寄)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邻渝大道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73167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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