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山坑村、长基村)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3】110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94-22789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002001001 3cddaf59-9c77-433b-a568-c3199e4c92ef 2023/11/29 15:00 福建专区

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山坑村、长基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一十【202311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山坑村、长基村)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更替修复626亩,补植修复853亩,抚育修复443亩,约382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常太镇作业设计》中的内容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工期暂定时间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抚育期 3 年后竣工验收(具体工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常太镇作业设计》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相关营造林内容的企业。

3.2业绩证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15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相关页面,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9日15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利洋1号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510592454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

联系人: 女士   ,电话:0594-227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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