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东部新中心片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立项的复函(〔2021〕716号)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9-27 16:03:49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岗路(桃花潭路-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1] 716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WZ0218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WZ02188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工程北起桃花潭路,南至南淝河路,全长约2510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60米。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最大单孔跨径约170米)、综合管廊、排水、标志标线、照明工程、电排(土建)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2.7合同估算价:251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1月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审计完成、质保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止(约10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0招标范围: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起点:桃花潭路,终点:南淝河路,包含起终点范围内的桥梁施工过程监控和管廊基坑沉降、变形监测等内容。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为2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3)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5)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附表中具有桥梁施工监测、监控参数。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中主跨跨径不少于100 米的缆索承重桥(拱桥或斜拉桥或悬索桥或钢桁架桥)施工监控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或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00:00至2023年01月04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14、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
邮 编:/
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516265941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4、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最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为流标后重新招标。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467261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341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11分0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原项目编号:2022BFFWZ02188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00:00
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二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WZ02188
一、招标文件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或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技术负责人资历要求:具备道桥(或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市政道桥”专业职称是否符合上述“道桥”专业职称的要求?
答:符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4-25页:“人员要求”中均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27日)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事业单位委派到我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全职委派证明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与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二、招标文件更正部分内容
1.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4”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1)“1.4.4(5)”修改如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4.4(6)”修改如下: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4(7)”修改如下: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各投标人: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 550号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方式:0551626594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4、66223831
2022年12月28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
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 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
0天0小时15分43秒
2022bffwz02188项目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项目编号:2022BFFWZ0218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1月04日
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淝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铁桥隧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磐能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8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夏工
联系方式:0551626594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0551-66223914、66223831
公示期: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9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4日
0天0小时17分9秒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肥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 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肥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肥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1 ] 716号)
四、合同估算价:251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
六、主要招标内容:龙岗路(桃花潭路一南肥河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桥梁施工监控及沉降观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9月
八、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0551-62659411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