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1标段施工澄清文件
金额
186.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1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1标段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06 18:07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37,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861,970.9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60027.30(元)
修改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61970.98(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款“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第1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860027.30元。其中:人工费¥/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9431.68 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修改为: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861970.98元。其中:人工费¥523532.92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14271.13元,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元。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0条款“风险控制价”第1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1581023.21
(元)
修改为:?设置,风险控制价为:1582675.33(元)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1条款“(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6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3)承包人或分包单位需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按月足额将工资支付农民工本人。
修改为:3)承包人需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按月足额将工资支付农民工本人。
注:由于字数限制,其他具体详见《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1标段施工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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