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水美滆湖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宜兴市水美滆湖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210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水美滆湖生态产业提升项目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2022)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宜兴市水美滆湖生态产业提升项目-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约30000亩池塘生态改造初步设计
本工程为宜兴市乡镇约30000亩鱼塘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处理、鱼塘升级改造,建设生态养殖鱼塘。通过鱼塘重新布局、设计改造鱼塘、新建进排水、重修生产通道、组建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包括尾水净化湿地、生态过滤坝、增氧机、曝气机、微生物处理、原位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等相关功能配套工程建设。使养殖鱼塘达到“功能完善、生态优美”的建设设计要求,并设计建立尾水系统管护机制。
2.3招标范围:1、方案及初步设计方案应通过专家(农业、生态、水利、国土)评审合格2、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3、现场指导服务4、设计深度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编制的需要5、电力初步数据或方案
2.4设计服务期: 合同签订到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营一年结束
2.5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批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专家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有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平台及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中心网左侧“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旅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
联系人: 储先生
电话:0510-87960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欧女士
电话: 15961588432
2023年2月24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