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柳城县城东区路网建设项目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c2019-025
预算金额610.2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粟一强
公告正文
柳城县城东区路网建设项目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柳城县城东区路网建设项目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LC2019-025

项目名称

柳城县城东区路网建设项目检测

建设单位

柳城县祥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1909月19日北京时间09 时30分

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检测费用暂定总价

610.27812万元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西柳州中衡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人)柳城县博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广西万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和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报价费率

0.7

0.8

0.8

投标报价

人民币肆佰贰拾柒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元捌角肆分(¥4271946.84)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贰仟贰佰贰拾肆元玖角陆分(¥4882224.96)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贰仟贰佰贰拾肆元玖角陆分(¥4882224.96)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1) 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提供2016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6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6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无要求

通过

通过

通过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粟一强(证书编号:4502000039)

陈广涛(证书编号:450200027)

李百春(证书编号:4502000629)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通过

通过

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通过

通过

通过

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190920

公示截止时间

20190924

异议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柳城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2-7621075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
评审结果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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