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渔船停泊点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镇渔船停泊点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乡统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九江镇渔船停泊点更新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92.5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出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收取违约金每天人民币5000元。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本工程为九江镇渔船停泊点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沙口水闸渔船停泊点栈道工程,修复工程及配套工程;江滨渔船停泊点疏浚及护岸工程,配套工程;河清渔船停泊点修复工程及配套工程。
沙口水闸渔船停泊点,主要包括栈道工程,河堤勾缝、栏杆翻新、人行道等修复工程,乔木修整、监控设施、系船环、标志标牌及放置灭火器等配套工程;
江滨渔船停泊点,疏浚工程主要为抓斗式挖泥船挖运淤泥。护岸工程包括土方挖运,护岸及围堰等。配套工程主要为绿化工程、监控设施、太阳能路灯、园路及石栏杆,标志标牌,放置灭火器等;
河清渔船停泊点,主要包括修复及配套工程,修复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侧石,台阶及栏杆修复,河堤勾缝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及监控设施,安装石凳,乔木修整,系船环、标志标牌及放置灭火器等配套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4,741,817.7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且有效。
4.4.1 诚信登记的有效范围是企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信息”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中的监管信息栏目中有不良行为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0月 19 日至2018年 10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领取方式: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范围内的佛山农村商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单位: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账号:80020000008802644;
③收款人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滨支行;
④款项来源:九江镇渔船停泊点更新改造;
⑤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写,请填写“广东人信”。
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0757-81867001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0 日24:00前(北京时间),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48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11 月 12 日 9时00分~ 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及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二楼)。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
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7.3.2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如特定人员和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时,则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或自助终端机打印件或网上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
7.6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所人员签名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乡统筹局 |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602单元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757-81862012 |
联系电话:0757-83077487 |
传真号码:/ |
传真号码:0757-8307749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1550949@qq.com |
附件: 发标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