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电子药盒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33.2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
预算金额3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左骁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文娇0873-3055420
中标公司济南思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33.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 、 电子药盒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2-08-31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 、 电子药盒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2-08-3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8-19 | 成交日期 | 2022-09-01 |
成交供应商 | 济南思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33.2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左骁然(采购单位经办人)孙文娇(代理机构人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3055420 | ||
采购单位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38566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红河蒙自市文昌街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055420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 、 电子药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1
供应商名称:济南思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科创大厦13层1306-3
成交金额(万元):33.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1 |
名称:患者管理系统 、 电子药盒采购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1 |
单价:332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云峰(组长)、倪泰山、 张利波(采购人代表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代理报酬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后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金额:0.4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
联系方式:0873-3856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蒙自市文昌街4号
联系方式:0873-3055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骁然(采购单位经办人)孙文娇(代理机构人员)
电 话:0873-3055420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182-(磋商文件终稿)-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 、 电子药盒采购项目2022.08.18.pdf | 2022-08-19 | 下载下载 |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患者管理系统、电子药盒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第一章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磋商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永道工程
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电子药盒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概况
2.1项目编号: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
2.2采购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运维质保维保期 |
1 | 结核病患者基层移动督导管理系统 | 1 | 套 | 50000 | 50000 | ≥2年 |
2 | 智能电子存储盒 | 1692 | 个 | 200 | 338400.00 | ≥2年 |
总计最高上限价(元) | 总计最高上限价(元) | 总计最高上限价(元) | 总计最高上限价(元) | 总计最高上限价(元) | 388400.00 | 388400.00 |
★注: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处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含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期)
2.4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售后服务要求:
1、原厂出具保修承诺函,整机提供原厂保修,保修期内零配件应免费更换。原厂负责设备
维修。需返厂维修的部件,供货方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替代产品,运费由供货方负担。维修期间
需提供同型号备用机。
2、保修期内按本次磋商要求提供相应的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3、提供易损件的分项报价需涵盖合同内设备的所有配件,发生该配件清单以外的维修视为
厂家免费提供的配件。
4、维修响应,24小时电话响应,提供电话维修指导,4小时到现场,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
案,维修期间提供同型号备用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2(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
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2)供应商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材料: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
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还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
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3.2.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2.4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
原装正品。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以上资料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
号)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因疫情影响,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后
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方式:15087313755/0873-3055420,邮箱:1443613677@qq.cm)。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400元(大写: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文昌街4号二楼会议室(蒙自市文昌街4号)。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更正、澄清(若有))、成交公示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发布,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
联系人:左骁然
联系电话:0873-3856685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蒙自市文昌街4号
邮政编码:651100
单位法人:王芳
联系人:孙文娇
联系电话:0873-3055420、15087313755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采购代理机构 |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1.1 | 采购人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管理系统、电子药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永道招【2022年】第182号 | |
2.1 | 磋商范围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2.2 | 交货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含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期)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户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系统设备安装验收完成 |
3.1 |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
3.2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
4.1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5.1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
6.1 | 构成磋商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 1、提供2019年至今,同品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2、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6.2 | 构成磋商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 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7.1 | 报价说明 | 1.本次采购预算(拦标价)为388400.00元;已包括该项目所需系统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缺陷修复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后报出合理报价。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8.1 | 备品配件 | 无 |
8.2 | 技术服务费 | 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安装和调试费用),并按“技术要求”提供人员培训的费用。 |
★9.1 | 磋商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0.1 | 投标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从磋商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网银或转账。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明珠路支行帐号:53050166635100000825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是从磋商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保证金”字样,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磋商申请人未提交保证金,为保证磋商保证金准确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后,请电话咨询有无准确到账,保证金咨询电话:0873-3055420。2)非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11.1 | 磋商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优盘)壹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及word);纸质响应文件贰份(正副本各壹套)。 |
11.2 |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8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11.3 | 提交磋商文件的地点 | 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号)。 |
11.4 | 磋商文件的退还 | 不予退还 |
1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13.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4.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额的3%,合同签订前3天内支付。 |
15.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16.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自筹资金,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
3.磋商范围
3.1本项目磋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
明(扫描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4.1.3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4.1.4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4.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包
的政府采购活动。
4.4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
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b、支持医生通过系统电脑端、手机端查看问题并解答;6、辅助运营模块a、支持患者连续服药天数统计;b、具备患者积分制度;c、具备积分商城,支持积分兑换;7、其它服务a、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b、应提供系统(包括智能电子药盒)实施的技术响应方案,包括设置、安装、培训等相关文件;c、提供7*12小时无节假日的在线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客户服务;d、在线服务方式应包括:QQ、微信、邮件、电话等。 | ||
二 | 智能电子存储盒 | 1、产品功能指标a、★应支持存储1个月量的带包装的抗结核药品(容积:≥18cm×9cm×5cm),外壳采用食品级材料(PP);b、应自带通讯功能,不依赖蓝牙、wifi等环境,可与智能手机绑定,也可独立使用;c、应具备灯光、声音等多种提醒方式;d、应支持远程设定服药提醒、提醒间隔、提醒次数;e、服药数据应实时上传;f、剩余电量、当前通讯信号等状态数据应可实时同步到系统;g、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封装,便于拆卸和重复利用;h、应具备远程版本升级功能。2、技术参数a、电源适配器:输入电压110-240V;输出电压电流DC5V/2A;b、电池续航:≥360小时(待机时间不低于15天);c、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d、内置GSM卡,采用GSM通信网络;数据交互认证符合标准:RFC6749网络协议。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说明:
1.请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
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磋商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的
应答(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
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磋商文件中最新技术
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磋商文件中作出说明
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若某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则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必须与样品
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5、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磋商文
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6、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原厂或集成商出具保修承诺函,整机按“保修设置”中要求的年限标准提供原厂保修,保
修期内零配件应免费更换。原厂负责设备维修。需返厂维修的部件,供货方负责提供符合要
求的替代产品,运费由供货方负担。原厂出具保修承诺函,24小时电话响应,提供电话维修
知道,4小时到现场,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维修期间提供同型号备用机。(要求在国内
设有零部件仓库和保税库地点,云南省内设有专职维修工程师,以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2、保修期内软件免费升级至最新版本。
3、提供易损件的分项报价(需涵盖合同内设备的所有配件,发生该配件清单以外的维修视为
厂家免费提供之配件。)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拟投产品为
进口的)
5、工程师定期巡检,提供年度巡检方案,并向甲方出具巡检记录。
6、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并提供培训记录。
7、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两套(含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除原版技术资料外,须提供中文
技术资料。
8、其它事项
8.1请详细提供选配件目录及投标价,易损件目录及投标价;
8.2请提供该档次设备的用户名单(包括单位、联系人、电话,云南省内全部用户、省外
代表性用户)。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磋商文件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磋商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
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文
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
1 | |||
1.1 | |||
1.2 | |||
1.3 | |||
1.4 | |||
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资格评审标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准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2.1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资格评审标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准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2.1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磋商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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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 |||||
明书 | |||||
托书 | |||||
2.1.2 | 准 | ||||
投标保证金 | |||||
实质性条件 | |||||
其他 | |||||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 | |||||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审标准投标函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符合性评审标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投标限价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打★内容无本章3.1.3(1)、(2)情形之一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式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x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投标报价得分F1效投标报价;(满分30分)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x30。2.2详细评审标准1)技术指标响应评审评分(满分为15分)详见评分细则(标注“★”共计5项)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技术部分得分F2在磋商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a.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b.负偏离的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5分)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一般技术参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审标准投标函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符合性评审标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投标限价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打★内容无本章3.1.3(1)、(2)情形之一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式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x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投标报价得分F1效投标报价;(满分30分)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x30。2.2详细评审标准1)技术指标响应评审评分(满分为15分)详见评分细则(标注“★”共计5项)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技术部分得分F2在磋商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a.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b.负偏离的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5分)非“★”号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一般技术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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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整体响应方案及系统演示(满分20分)供应商基于所投系统进行操作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且应包含如下功能点。专家根据演示功能点进行打分如下:(如无法提供真实系统演示,采用视频、ppt等或其他方式演示,不演示的;得0分)患者管理系统功能要求:数据分析,数据整理,数据汇总,患者信息维护,支持常用pc端操作系统,支持微信登录,支持ie11及相关浏览器登录。电子药盒(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功能):服药提醒时间、音量设置,芯片更换重复使用,联网,电池更换和电量提示充电、数据互换第一档次:投标人对软件及功能模块有深入的了解,并针对各模块功能进行较好展示的得15-20分;第二档次:投标人对软件及功能模块有基本的了解,并对各模块功能进行基本展示的得8-14分;第三档次:投标人对软件及功能模块存在情况分析不全面,对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了解不清晰的得1-7分;第四档次:投标人若缺少一个模块的扣3分,扣完为止。2)售后服务能力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商务部分得分F3第一档次:实施方案全面,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满分55分)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8-10分;第二档次:实施方案基本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基本合理,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不全,得5-7分;第三档次:实施方案不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合理,没有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0-4分。不提供方案得0分。3)产品效果评估(满分5分)所投产品是否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全国结核病医院联盟进行效果评估并推荐使用。以评估和推荐证明为准,每提供一个证明得2.5分,满分5分;不提供者得0分。(投标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4)类似业绩(满分5分):近三年内供应商与其他省(直辖市)级疾控签署的同类(结核病患者移动督导管理系统)产品业绩,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条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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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满分15分)第一档次(10-15分):售后服务方案切实可行,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对投标产品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目标均有阐述。第二档次(5-9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有培训方案但方案不完整有欠缺,未对投标产品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目标进行完整阐述。第三档次(1-4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培训方案较差,针对性有欠缺,保障方案较差,服务内容有欠缺。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 条款号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按各部分内容进行打分汇总后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均通过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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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质疑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
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
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
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
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人只有通过以上三项评审才能进入第二轮随机磋商报价及承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
能通过审查,不进入二次报价。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小于3家时,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仍
具有一定的竞争性,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
(7)第二轮磋商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投标人最终报价不得大于及等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
响应文件处理。
(8)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分)。投标人综
合得分等于技术部分得分加上商务部分得分,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3请投标人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如评标委员会发现设备、产品制造商的
最新技术彩页、有效宣传资料或英文白皮书中的参数与磋商文件应答不符或不能支持磋商文件应答,而投
标人又未在磋商文件中作出合理说明和解释的,视为虚假应标。
3.2.4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
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磋商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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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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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二次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二次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交货期 | 质保维保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按竞争性磋商要求进行二轮报价,磋商时以第二轮承诺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2、供应商须将“二次报价及承诺一览表”盖供应商鲜章后带到开标现场填报。
3、此表中磋商总报价不得高于或者等于第一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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