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20330000980 | 项目名称 | 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820330000980001004 | 标段名称 | 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张行审投[2021]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塘桥镇金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村村教育用房建设项目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塘桥镇韶华路北侧、星奕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且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且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满足①②③或者满足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由装饰资质、建筑机电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单位组成不超过3个成员单位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装饰单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02月01日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须上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 以上业绩满足任意一种即可,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库中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装饰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机电安装(空调)项目负责人资格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智能化项目负责人资格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二人或三人,具体根据投标人实际组成的联合体情况确定)(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将《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16日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0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7日9时00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0. 联系方式
2023年0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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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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