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ms-2023-061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文昌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忠丽15087318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招标项目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红县发改办[2023]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MS-2023-061

2、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万元) :3.52万元

5、最高限价 (万元) :3.52万元

6、建设地点:红河州红河县坯玛乡坯玛、牛红村委会,架车乡牛威村委会。

7、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0.41万亩,其中玛乡玛、牛红村委会2750亩,架车乡牛威村委会1350亩;

建设规模:(一)垤玛乡垤玛、牛红村委会

(1)灌溉工程。改扩建渠道5条,总长9711m。 普马灌溉渠长1873m, 修复渠道长度284m, 断面为0.5×0.5m, 架设管道260m, 采用φ377螺旋焊管安装;牛红村灌溉渠长806m, 修复渠道长度463m, 断面为0.4×0.4m;谷民水沟长388m, 全部新建,断面为0.4×0.4m;罗玛水沟长3817m, 拆除重建,断面为0.6×0.6m;锄东水沟长2827m, 修复渠道长374m,断面为0.4×0.4m。

(2)田间道路工程。无田间道路。

(3)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为土壤培肥工程,实施内容为对项目区2750亩耕地进行增施有机肥,有机肥(总养分 (N+P2O5+K20)≥5%, 有机质≥45%),按照每亩施用有机肥150kg标准实施,实施土壤养分含量检测点2处 。

(二)架车乡牛威村委会

(1)灌溉工程。改扩建渠道3条,总长4485m。吹腊灌溉渠长1378m,渠道修复240m,断面为0.4x0.4m;架设管道905m,其中DN200镀锌钢管823m,DN100镀锌钢管82m;龙普旧寨灌溉渠长2484m,修复渠道长度1527m,断面为0.4x0.4m;架设管道957m,采用DN100镀锌钢管安装;妥收水沟长623m,全部新建,断面为 0.4x0.4。

(2)田间道路工程。无田间道路。

(3)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为土壤培肥工程,实施内容为对项目区1350亩耕地进行增施有机肥有机肥(总养分(N+P205+K20)≥5%,有机质≥45%),按照每亩施用有机肥 150kg 标准实施,实施土壤养分含量检测点1处。

8、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招标人。

9、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10、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3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类)。

2.2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磋商小组审查后存档,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组成员需专业配备齐全满足本工程检测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开标日期为2024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6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保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磋商申请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01 02 2024 01 08 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磋商申请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到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领取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 12 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4 01 12 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7.1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7.2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上午8:30时前。

7.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00元)

7.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红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3800038774656012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

其他: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联系人:李文昌

联系方式:13987303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人:许忠丽

联系方式:15087318160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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