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春华秋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文明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宣识林139146541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4万元
3、最高限价:24万元
4、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腐殖酸复合肥、俄罗斯硫酸钾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开标时间和地点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 24 日8:30至 2024年4月28日18:00(节假日正常);
3.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联系电话:13914654179;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3.4开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15:00整。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万元。
七、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本项目服务期内,按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数量分批进行供货。前期每批次供货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确认已供货包装袋数量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批次款项;最后一批次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已供货包装袋数量且达供货服务期满后结清款项(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春华秋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联系方式:杨文明,13401735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
联系方式:宣识林 ,13914654179
2024年4月 24 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三灶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五统一”物化肥料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4万元
3、最高限价:24万元
4、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腐殖酸复合肥、俄罗斯硫酸钾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开标时间和地点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 24 日8:30至 2024年4月28日18:00(节假日正常);
3.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联系电话:13914654179;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3.4开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4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15:00整。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万元。
七、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本项目服务期内,按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数量分批进行供货。前期每批次供货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确认已供货包装袋数量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批次款项;最后一批次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已供货包装袋数量且达供货服务期满后结清款项(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春华秋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联系方式:杨文明,13401735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室
联系方式:宣识林 ,13914654179
2024年4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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