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总队2号办公楼一楼外立面喷涂真石漆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胡健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人)对总队2号办公楼一楼外立面喷涂真石漆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9,64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9,64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询价文件
¥19,640.00 1(项)
¥19,64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1-18 12: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1-18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_____年_____月_10_日
(二)报价要求:
1.本次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合同。
2.采购人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
3.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是按单位工程分别列项编制,各单位工程的工程计费类别相同的子目,如无本质内容区别请务必保证报价的一致性,如相同内容的子目出现不同报价,在变更时按相同工程类别所报最低的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执行。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询价文件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同时清单总价应与询价报价函中的总价一致,不一致的按清单总价修正。
(三)付款方式 :
1.本项目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采购人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2.经审计结算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审计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同时向采购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提交验收报告、质保金进账单(复印件)、支付申请等材料;采购人在2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100%。
3.成交供应商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
4.质保期二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凭质保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质保金,采购人审核后20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
胡健鹤
联系电话:
1345239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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