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
2018-000975-1103-080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①项目概况:该工程占地约75.32亩,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改良A2/O工艺+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芬顿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高效沉淀池+NaC1O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 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③项目工期:60天。 ④建设地点:莒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路以东,东营西路以南, 城北污水处理厂以东。 ⑤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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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须的人员设备等,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月1日至今)安装过的类似业绩1个(要求:不低于1.5万立方米/天,且设备及安装中标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如中标凭莒县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办理工程款结算业务。 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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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投标人业绩(须提供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安装合同、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证明,并能在市级及以上官方公开网站查询、提供截图,并能在市级及以上官方网站查询、提供截图)。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两份,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二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和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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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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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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