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沅陵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沅陵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沅发改行审字〔2021〕46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沅陵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51.45%/48.55% ,招标人为:沅陵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沅陵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沅陵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沅水水源地治理工程 沅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包括保护区标识标牌、隔离防护工程、保护区污染整治工程、保护区监督监测等。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2.1 沅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2)酉水水源地治理工程 酉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包括保护区标识标牌、隔离防护工程、保护区污染整治工程、保护区监督监测等。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2.2 酉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2.8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至2022年)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与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2023年3月-8月)任意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2023年3月-8月)任意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2023年3月-8月)任意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þ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0 月 20 日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4266177 。 8.其它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 8.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沅陵县建设东街98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745)4224696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沅陵县泊郡大楼1单元1104室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电 话: 15274530150 1552619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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