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顶面采光天棚及大厅地砖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7.1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b-2024zc120
预算金额7.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0951-59693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顶面采光天棚及大厅地砖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C120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顶面采光天棚及大厅地砖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702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702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信息
技术要求
预算(元)

门诊楼采光天棚维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3,475.34

门诊大厅地面修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1,227.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标段还须提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日下午17:30时止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磋商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响应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湖畔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宁老师 0951-78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596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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