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830-428110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830-66611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附件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纳溪区城市公共区域安全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纳溪区城市公共区域安全整治提升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纳溪区城市公共区域安全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纳溪区城市公共区域安全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4〕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麒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麒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4〕1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及永宁街道部分路段

2.2建设规模:一是开展边坡治理。对紫阳路、人民西路2处边坡实施工程性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行覆绿达到兼顾景观效果。二是裸土复绿。对麒麟路、紫阳路、云溪东路等城市主要道路枯死的行道树、地被植物进行更换。三是老旧设施维护修缮。对麒麟广场、护国公园、凌云公园等城市公园的基础设施设备如路灯、电箱、公厕、玻璃廊架等进行更换和修缮。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以及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及后续服务,包含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投资额:95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②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入川录入人员(原验证登记系统所显示的人员在《验证登记证》有效期内仍视为有效);④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成员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 (合同中须含景观绿化工程内容)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 (合同中须含景观绿化工程内容)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2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22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麒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兴业路9号

邮    编:646300

人:李女士

电    话:0830-428110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优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巨洋大厦22楼

邮    编:646000

人:李女士

电    话:0830-66611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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