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轮胎采购,包括轮胎的组装、补胎、充气、检测和后续跟踪等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招标人供应商评价结果,可续约1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现场。
2.6 交货期: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出更换轮胎需求4小时内提供组装好的轮胎,在招标人提出补胎、充气需求2小时内完成补胎和充气服务,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满足需求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投标人须为所投轮胎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任意一个轮胎制造商(米其林或固特异或普利司通)或上述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到二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成立时间准备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且盖有审计单位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 投标人202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应为C级(不含)以上,须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连续两年(含)以上销售、安装、修理轮胎业绩且合同业绩累计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利);
3.4 信誉要求:
3.4.1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的“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 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 对进入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09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轮胎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轮胎采购,包括轮胎的组装、补胎、充气、检测和后续跟踪等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招标人供应商评价结果,可续约1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现场。
2.6 交货期: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出更换轮胎需求4小时内提供组装好的轮胎,在招标人提出补胎、充气需求2小时内完成补胎和充气服务,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满足需求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投标人须为所投轮胎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任意一个轮胎制造商(米其林或固特异或普利司通)或上述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到二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成立时间准备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且盖有审计单位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 投标人2021年的纳税信用等级应为C级(不含)以上,须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连续两年(含)以上销售、安装、修理轮胎业绩且合同业绩累计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证明文件原件及真实性的权利);
3.4 信誉要求:
3.4.1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的“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 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 对进入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09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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