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八师134团人民医院室外路面修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1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2024-058
预算金额38.19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继胜0993-2051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艳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市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委托,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师134团人民医院室外路面修复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B-2024-058

二、项目名称:第八师134团人民医院室外路面修复

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八师134团人民医院室外路面修复施工内容

1、室外路面修复做法

本工程路面为3120.95,在原有混凝土面层上采用50m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铺设,底层喷酒一遍石油沥青。

2、原路面修补

原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现局部路面严重塌陷黑修补后再铺设沥青混凝土,修补工程量:切120mm深缝660m,修补混凝土路面850。修补方法:

(1)、采用柴油切割机切除原塌陷混凝土120mm厚;

(2)、采用人工配合履带式反铲挖掘机清理原夯实土层和戈壁层清理厚度300mm;

(3)、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带液压平板夯夯实原基础,夯实系数 92%;

(4)、回填 300mm 厚天然戈壁层,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带液压平板夯夯实,夯实系数 96%;

(5)、浇筑120mm C30混凝土面层,表面拉毛;

(6)、所有切除的混凝土路面和清除的土层和戈壁层外运。

3、原花池拆除、施工地坪:

1)、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拆除原花池挡土墙;

2)、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挖出原种植士 500mm;

3)、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带液压平板夯夯实原土层,夯实系数92%;

4)、回填 300mm 厚天然戈壁层,并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带液压平板夯夯实,夯实系数 96%;

5)、浇筑120mm厚C30 混凝土垫层表面拉毛;

6)、铺设 50mm 厚沥青混凝土。

4、检查井提升和更换井盖:

1)、采用人拆除原破损圆形检查井和混凝土井盖,拆除检查井200mm 高;

2)、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黏土实心砖砌筑检查井内侧采用防水砂浆抹面,并更换井盖为Φ70030T球墨铸铁井盖共计6个。

5、不锈钢旋转门折除:

(1)、采用人工拆除不锈钢旋转门3个。

四、项目控制价:381994.00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要求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评审时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需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11日(上午10:00—14:00时)至2024年919日(下午16:00—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2套,且印章齐全)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7.3开标时间:2024年92110:30(北京时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将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市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联系人:袁继胜

话:0993-2051126

址:石河子市西一路411号

一三四团分院联系人:高永连

话:15299956599

址:第八师一三四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艳华 刘燕

  电话:13899505363 15199581601

  地 址:石河子市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邮编:832000

  传真:0993-2821160

电子邮件:26531952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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