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办理110KV丛镇、丛江线杆迁工程、牛泸路(金阳大道-洞阳河口)道路工程、石塘路(尔康路-武深高速) 及健阳路(亚洲湖路-正和路)电力埋管工程、洞阳IIOKV变电站配套线路电力通道工程、苗木云边坡综合治理等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1.4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编制、验收影像航拍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如有耕地)。
二、服务要求
2.1完成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资料收集、编制、组织临时用地验收、复垦保证金退回等全流程服务。
2.2根据临时用地批准时限,推进复垦验收工作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2.3指定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
三、资质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土空间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3.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40.12万元。(上限单价详见清单明细)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110KV丛镇、丛江线(#00I-#014)杆迁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28%合同款,完成牛泸路(金阳大道-洞阳河口)道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石塘路(尔康路-武深高速) 及健阳路(亚洲湖路-正和路)电力埋管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27%合同款,洞阳IIOKV变电站配套线路电力通道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苗木云边坡综合治理临时用地项目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
5.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六、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附件六:清单明细报价表(已另外上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办理110KV丛镇、丛江线杆迁工程、牛泸路(金阳大道-洞阳河口)道路工程、石塘路(尔康路-武深高速) 及健阳路(亚洲湖路-正和路)电力埋管工程、洞阳IIOKV变电站配套线路电力通道工程、苗木云边坡综合治理等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1.4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编制、验收影像航拍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编制(如有耕地)。
二、服务要求
2.1完成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资料收集、编制、组织临时用地验收、复垦保证金退回等全流程服务。
2.2根据临时用地批准时限,推进复垦验收工作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2.3指定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
三、资质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土空间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3.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40.12万元。(上限单价详见清单明细)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110KV丛镇、丛江线(#00I-#014)杆迁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28%合同款,完成牛泸路(金阳大道-洞阳河口)道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石塘路(尔康路-武深高速) 及健阳路(亚洲湖路-正和路)电力埋管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27%合同款,洞阳IIOKV变电站配套线路电力通道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苗木云边坡综合治理临时用地项目复垦验收工作支付15%合同款。
5.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六、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82728090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附件六:清单明细报价表(已另外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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