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润鑫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9-05 至 2022-09-13
撰写单位: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3161
项目名称: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初设批复审批完成后支付总设计费的50%,提供施工图后支付至总设计费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项目要求

5.1服务要求: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内容为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纸编制等,对工程设计负总责,保证设计质量及安全。

5.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大旱河西市段堤防整治工程设计内容主要针对河道右岸,设计项目包括堤防加固、岸坡防护、清淤疏浚等。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njxyf@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形式,开标前一天将会议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 0417-667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024-31084298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630104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138401589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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