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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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扬名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15625项目名称东莞市扬名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凤清路1号建设单位东莞市扬名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众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扬名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凤清路1号(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五金配件600万个。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4°6'32.430",北纬22°47'4.560"。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1600m2,建筑面积为3500m2,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五金配件3800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熔化、压铸成型工序采用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然后引至“水喷淋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镭雕工序采用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然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然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厂界外50m范围内敏感点处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废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滋生蚊虫蝇;项目产生的废喷淋水捞渣、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含油金属碎屑、铝灰渣、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08-09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0769-87943968通讯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莞市扬名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3〕6034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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