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xs202309004
预算金额8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波涛0510-81892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无锡慈善博物馆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S202309004 项目名称 无锡慈善博物馆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S202309004-X01 标段名称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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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慈善博物馆新建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慈善博物馆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慈善博物馆新建工程 锡山行审备[2023]3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荡口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荡口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_锡山区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学海路北,人民路西
2.1.2建设规模:新建展馆总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480平方米(局部二层),地下约242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5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5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5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4月03日 17:30
2.1.5其他:(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7)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须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除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方检测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以外)、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9月2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9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6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 17:00 时至2023年10月07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荡口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学海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111
联系人:
史工
联系人:
郑波涛、宋欣慧
电话:
0510-88206151
电话:
0510-81892529
传真:
传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785566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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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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