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24,77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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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木制台、桌类
需求描述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对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食堂桌椅进行采购。详见技术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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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70.00 | 1(批) | ¥124,77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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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2-08-24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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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2-08-24 10: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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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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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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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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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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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2.质量要求:
(1) 自验收之日起,提供技术需求表中要求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投标货物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
(2)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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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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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
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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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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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开始时间之前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报价开始时间后,视为潜在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并理解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超过截止时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装将不再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进行受理。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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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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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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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70833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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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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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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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8326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