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2023-2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3
公告正文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项目编号:DH2023-2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6.151332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包括:会议室、阅览室、背景墙、3 号楼拆改及卫生间改造、暖气片更换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会议室、背景墙、阅览室); (002)洛阳市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3#楼一层办公室拆除、二三层卫生间改造); (003)洛阳市老 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暖气片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会议室、背景墙、阅览室))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002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3#楼一层办公室拆除、二三层卫生间改造))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003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暖气片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3.方式:3.1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 权委托书留原件)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2023001@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4.售价:100 元/ 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 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3-210
2、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2 元
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2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包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会议室、背景墙、阅览室) 98995.85 98995.85 2 2 包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3#楼一层办公室拆除、二三层卫生间改造)
74179.73 74179.73
3 3 包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暖气片改造) 88337.74 88337.74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包括:会议室、阅览室、背景 墙、3 号楼拆改及卫生间改造、暖气片更换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3 个标段(包)。
供应商可就一个标段 (包) 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以对以上 标段(包) 同时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包)。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工期:10 日历天。
5.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 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
3.方式:
3.1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2023001@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100 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donghongjianshe.cn/)》上同时发布;公 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 49 号
联系人:马女士、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donghong202300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4.监督部门: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纪检
监督电话:0379-64353065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 49 号
联 系 人:马女士、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霞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donghong2023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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