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pjc2022070003/2022-020
预算金额48.2万元
招标公司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江0427-3550138
中标公司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4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稿时间 :2022-08-09 】
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PJC2022070003/2022-020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恵宾大街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48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尧、胡世欣、李大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盘山县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399872090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355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江
电话:0427-3550138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标单位 |
1 |
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 |
- |
1 |
项 |
482000.0000 |
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盘山县土地变更调查服务机构招标 |
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盘山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用途说明 在“三调”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变更调查,对于“三调”成果现势性、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等以及满足相关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附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
在2020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实地调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一、数据来源: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及参照数据由自然资源部下发至各市自然资源局,再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至各区分局(县局),再由各区分局(县局)提供给作业队伍。
二、底图制作:县级调查单元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部下发的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市、县级2021年度内开展的各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包括2021全省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对接融合地类不一致图斑数据库、2021年及2022年度第一季度卫片执法矢量数据等)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通过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三、地类调查及图斑举证: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属性、范围、权属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及按要求需要举证的图斑,须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开展图斑举证,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实地拍照举证,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的举证平台。加密举证数据包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四、数据库更新及质量检查: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和界线,对城镇村属性、耕地种植属性、恢复属性、耕地细化属性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对单独图层范围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国土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与2021年12月31日时点之间的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更统计报表。采用部统一下发的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基础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主要包括: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定位准确度、属性数据准确性、数据汇总等五个方面。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满足国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地坡度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
五、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配合完成县级自查与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核实,并及时完成整改和上报工作。
六、主要成果: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写2021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变化等专题报告。
七、数据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协议规定要求。
技术服务条件 具备测绘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验收标准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关于印发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文件及提供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3.《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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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盘山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用途说明 在三调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变更调查,对于三调成果现势性、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等以及满足相关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附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
在2020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实地调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一、数据来源: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及参照数据由自然资源部下发至各市自然资源局,再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至各区分局(县局),再由各区分局(县局)提供给作业队伍。
二、底图制作:县级调查单元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部下发的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市、县级2021年度内开展的各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包括2021全省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对接融合地类不一致图斑数据库、2021年及2022年度第一季度卫片执法矢量数据等)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通过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三、地类调查及图斑举证: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属性、范围、权属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及按要求需要举证的图斑,须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开展图斑举证,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实地拍照举证,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的举证平台。加密举证数据包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四、数据库更新及质量检查: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和界线,对城镇村属性、耕地种植属性、恢复属性、耕地细化属性等属性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对单独图层范围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国土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与2021年12月31日时点之间的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更统计报表。采用部统一下发的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基础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主要包括:数据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定位准确度、属性数据准确性、数据汇总等五个方面。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满足国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地坡度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
五、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配合完成县级自查与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核实,并及时完成整改和上报工作。
六、主要成果: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写2021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变化等专题报告。
七、数据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协议规定要求。
技术服务条件 具备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验收标准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关于印发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文件及提供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3.《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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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偏离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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