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撂荒地基础设施持续巩固与提升项目永太镇小桥村6社堰塘整治招标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6社堰塘整治依据中江县农业局关于《中江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建后管护、“撂荒地”基础设施持续巩固与提升项目方案》的通知,部分工程需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特诚邀符合资格且接受公告要约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6社堰塘整治项目
3.建设地点: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6社
4.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万元,撂荒地基础设施持续巩固与提升项目资金。
6.工程规模:整治堰塘1座。浆砌条石外堰埂挡土堡坎长105米。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取得安全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审核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人。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现场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选企业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企业所缴纳的保证金将现场退还。
(2)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 2024年2月 1日9 时 起至 2024年2月5日12时00分 截止。
(3)建设单位以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四、施工队伍确定方式
2024年2月6日北京时间10:00分,在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项目施工队伍。
凡资格审查合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到达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抽标活动,逾时则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只能代表一个企业参与抽签,不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时授权委托相同的代理人参与抽签。
五、该项目采取固定价发包,固定价为5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78285000
地址: 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6社堰塘整治项目
3.建设地点: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6社
4.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万元,撂荒地基础设施持续巩固与提升项目资金。
6.工程规模:整治堰塘1座。浆砌条石外堰埂挡土堡坎长105米。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取得安全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审核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人。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现场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选企业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企业所缴纳的保证金将现场退还。
(2)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 2024年2月 1日9 时 起至 2024年2月5日12时00分 截止。
(3)建设单位以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四、施工队伍确定方式
2024年2月6日北京时间10:00分,在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项目施工队伍。
凡资格审查合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到达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抽标活动,逾时则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只能代表一个企业参与抽签,不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时授权委托相同的代理人参与抽签。
五、该项目采取固定价发包,固定价为5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78285000
地址: 中江县永太镇小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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