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预公示
金额
6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330225-04-01-235038
预算金额660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淇186682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剑187583303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235038、象发改审批[2019]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 万元,工程概算130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94.24万元,建设规模:接户管道约8418米,污水收集管管道约6089米,一户一表给水管道约10280米,修复雨水管道约32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约948座,给水阀门井约92座,修复雨水井约33座,化粪池87座等。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2.2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235038信息表、象发改审批[2019]190号文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终端的改造,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雨水、给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6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曾淇、何泽烽
联系电话:18668259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45号2楼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8758330371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235038、象发改审批[2019]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 万元,工程概算130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94.24万元,建设规模:接户管道约8418米,污水收集管管道约6089米,一户一表给水管道约10280米,修复雨水管道约32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约948座,给水阀门井约92座,修复雨水井约33座,化粪池87座等。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2.2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235038信息表、象发改审批[2019]190号文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终端的改造,主要包括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雨水、给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不包括政府采购的主材和设备)。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6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贤庠镇木瓜村污水及给水改造工程项目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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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曾淇、何泽烽
联系电话:186682596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45号2楼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875833037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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