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4.0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rzb-hw-22017
预算金额744.00元
招标联系人胡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先生0451-82362793
中标公司黑龙江蔚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4.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RZB-HW-22017(招标文件编号:ZRZB-HW-22017)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蔚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金香北路2-3号会展城上城一期4号楼2单元3层3室(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74.0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黑龙江蔚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便携卫星通信终端; 卫星图像编解码设备; 单兵手持图像采集设备; 卫星链路租费; |
卫讯; DVNETCOM; 杰伟世; 亚太星通; |
X-S350; DVN1210HSR; GZ-RX675; 亚太6D; |
2; 2; 2; 2; |
285,000.00; 52,500.00; 3,550.00; 29,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广义、赵同辉、刘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方式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1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0451-82156834
联系方式:胡警官、赵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3楼
联系方式:田先生0451-82362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451-82362793
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RZB-HW-22017
有限公司为来此国预支供之向
询价小组:
2022年6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
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ZRZB-HW-22017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询价邀请.
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参数.19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22
第五部分3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_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ZB-HW-2201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
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44,0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详见询价通知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送达采购人指定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
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询价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
“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
应承诺(加盖公章)。
4)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5)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前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线上领取询价通知书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2年6
月1日至2022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下载公告附件内报名表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内容
准确、加盖公章)编辑邮件(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发至邮箱
(zr51072199@163.com)并同时电话联系我公司。
注:发送邮件后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邮件格式不正确或因提供信息有误造成询价通知书延
迟发放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
引发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处”;
注: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
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响应文件被拒收。
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
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且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为此,参照政府采购,
采取询价方式开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人:胡警官、赵警官
电话:0451-82156834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3楼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451-82362793
邮箱:zr51072199@163.com
2022年5月31日
m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RZB-HW-22017 |
3 | 采购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4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便携式卫星数据传输设备采购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参数 |
6 |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参数”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询价邀请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所有文件不退回。电子版本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响应文件可双面打印)。将以上所有响应文件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装于一个封套内 |
9 | 询价有效期 | 60天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公告 |
11 | 询价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2 | 递交响应文件和询价地点 | 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
13 | 询价保证金 | 询价保证金金额:14,000.00元人民币询价保证金银行及帐号:户名: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营业室账号:23050186705100000476询价保证金形式:电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机构指定账户。1、电汇凭证必须注明保证金金额+项目编号。未能到达采购公司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询价保证金;2、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询价保证金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3、询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
收到询价保证金款项的时间为准;4、供应商须将询价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备查;5、询价保证金有效期与询价有效期一致;6、询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 | ||
14 | 控制价 | 本项目控制价同公告预算金额,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则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
15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中凡标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签字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
16 | 装订要求 | 每册采用_左侧书脊、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7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1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方式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及开户行信息: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宣化支行帐号:36320188000129984 |
A、说明
、委托
如参加询价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二、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
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
1、本询价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
以及修改等,且均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采购项目,是以询价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4、本询价通知书各条款由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且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为此,参照政府采购,
采取询价方式开展。
B、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
位为人民币元。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响应文件统一格式:详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二)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复印件
5
3、响应供应商如果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
明函及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的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4、询价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六、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
编目编码装订。
七、报价
1、响应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参数”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总价中不得
包含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3、响应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
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4、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5、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7、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八、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填写,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统一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
印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电子版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响应文件
可双面打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法人代表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询价通知书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需求和采购文件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
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入、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
做出答复。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成功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方有资格按照《质疑须知》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政
府采购质疑处理操作规范提交质疑材料;
2、询价邀请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质疑受理期为询价邀请的公告期界满7个工作日
内;
3、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询
价通知书的内容;
4、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处理程序
质疑处理程序参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政策法规”
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质疑处理操作规范》
6、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依法处理。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瞳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及以上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7、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入、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除需要论证、取证延期答复书面通知质疑人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
投诉。
采购人主管单位公开监督电话:
8、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30
9、小微企业声明函
(如果是,须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不是,不需要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股东控股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司
不填报。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31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是,须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不是,不需要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32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黑龙江省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33
12、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因未添加而导致评审中扣分或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34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
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
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35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
他权利。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
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
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
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
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
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
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36
2、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货物全部安
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非人为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乙方满足
合同条款要求且无违约情况,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
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
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_比例向甲方提交质
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
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
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
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_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
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带纳金,但带纳金累计不得
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
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
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37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
通知书。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
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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