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完善创建安全城市交通设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完善创建安全城市交通设施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563
项目名称:2024年完善创建安全城市交通设施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99,771.20
最高限价(元):1,999,771.2
采购需求:查看
在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采购1350mm护栏,长度共计5公里,警示柱40个,具体规格详见图纸。 ★一、护栏: 数量:5000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高度1.35米。 ★(一)结构 : 1. 道路护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 3 米。 ★(二)材料: 1. 护栏采用材料为a3级以上等级钢材。 2. 立柱采用50×70×3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及以上;片体采用Φ 16mm热轧光圆钢筋;底座采用 HT150 灰口铸铁。 3. 表面防腐采用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 ★(三)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 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横梁圆管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网片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 U 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U 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圆管孔内,进行满焊。每二条钢筋上部采用一块 73×80×5mm 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 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每片护栏加工完后 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平整度小于±2mm。 7.铸铁底座重量≥50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 8.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 9.每组护栏贴反光轮廓标。 ★(四)安装 1.护栏片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片间插入连接螺栓。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20mm; ★二、警示柱: 数量:40个、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一)结构 1. 防撞警示柱由立柱、半圆、标识牌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 每个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高度2米。 ★(二)材料 1.防撞警示柱采用材料为a3及以上钢材。 2.立柱采用材质为 Q235B;半圆采用1.5mm钢板;标识牌采用Φ300mm 铝板;底座采用 1.0mm钢板。 3.表面防腐采用整体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 ★(三)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 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 4.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 ★(四)安装 1.防撞警示柱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8872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15040215747
邮箱地址:lnznxmgl@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冬、苏羽、甘润之
电 话:15040215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