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基础支撑平台升级扩容110接处警系统升级部署科所队终端系统扩容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实时警情定位平台程控用户交换机数字录音录时系统节能产品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公司配件系统扩展数据互联互通接口运营租用服务定位数据服务对信令进行解析开发部署调试培训人员现场培训警情定位地图操作辖区网格维护系统培训服务系统用户手册部署手册实施文档的整理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备品备件系统核心备件一张图应用软件警务勤务系统警情洞察系统服务实战前期调研业务需求调研现场环境调研历史数据整理现有系统历史警情数据数据备份数据集群服务110警情录音历史数据迁移抽取清洗转换服务部署规划设计核心服务外围接口调试虚拟化服务应用系统部署提供支撑环境安装辅材电源线缆集成调试110话务不间运行不间运行保证警综PGIS情指勤舆系统稳定运行系统测试不少于3天保障文档整理提交最终用户接警员自行地图拾取任意点辅助报警通知收发值班管理勤务管理警情列表指挥调度进行数据互联互通人身核查当前警情详情处置要点警情跟踪警情定位地图台移动运营商接入服务联通运营商接入服务定位云平台账号开通实时定位故障预警功能硬件检修软硬件巡检高精度定位服务报警辅助模块SOS一键呼叫紧急联系人信令采集器数字信号采集信令采集设备系统帮助基础数据展示第三方地图辖区网格图层各机构管辖范围图层的切换地图放大缩小测距工具测量工具路线标点计算出总路径长度坐标定位地址智能搜索警情地址搜索统计关联地址提示信息辅助引导定位综合搜索地址搜索结果展示行政区划周边地标地图定位位置精准判断地址定位警情信息推送地图拾取地址推送警情搜索统计警情热力图网格在线编绘网格编辑自动吸附辖区网格拆分合并工具服务系统核心交换模块主机柜核心主控板交换控制板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同步时钟系统媒体处理板数字中继模块数字中继板交换机设备授权IP服务板国标电源线缆语音交换软件模块中继管理模块路由管理模块号码分析模块话务权限矩阵模块双主控管理模块系统监控模块坐席代理模块计算机电话集成接口CTI服务模块故障自检测信息输出接口设备模块录音工控机TDVD刻录机录音播放服务模拟并线录音卡模拟并线录音模块集群服务存储接处警数据电话数字接警主叫电话号码提取人工坐席接通自动进行数字录音后台进行案情记录自动调用公安地理信息GLS综合统计报表查询数字录音录音存储基础集群服务基础组件业务集群服务警情数据存储话务数据存储数据查询视频监控服务主键盘可双向语音对讲布撤防研发交付序号审查技术需求响应方案110话务现状割接测试总体设计终端系统功能截图110接警PIGS第三方检测报告辖区网格定位辖区网格编绘辖区网格变更高精度地图展示环保产品商标权委托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邮件现场服务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维修技术支持
金额
1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781-00107
预算金额149.53万元
招标公司凌海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娜0416-3310318
中标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1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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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43ca22de1850aeb0d71-3c34
遠塞萬青目管理有限公司
LiaoningWanqingProjectManagementCo.,Ltd
编制单位: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781-00107项目名称: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服务需求40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采购公告1目录2022年12月
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2第五章评审办法53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
最高限价:1495345.17元预算金额:1495345.17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781-00107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采购需求: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将结合凌海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特色与发展战略,依托现有公安通信基础设施及情报指挥实战相关业务系统,通过对指挥调度手段的迁移升级、高效集成、辅助决策资源的规范整合、基础通信设施的完善升级,而构建集辅助决策、防范预警、指挥调度、服务实战等功能于一体的多系统融合、多资源汇聚,智能化的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凌海市公安局基础支撑平台升级扩容项目,包括110接处警系统升级部署、科所队终端系统扩容、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实时警情定位平台、程控用户交换机以及数字录音录时系统的建设。
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领取。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
取文件其他说明: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6-8191026地址:国庆路8号名称:凌海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账户名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邮箱地址:Lnwq0416@163.com联系方式:0416-3310318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名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416-3310318项目联系人: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416900430410202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凌海市公安局 地 址:国庆路8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416-8191026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联系人:王女士电 话:0416-3310318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不适用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1495345.17元最高限价:1495345.17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 15000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支票 R电汇 R其他:网银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账户名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69004304102024、保证金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与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416-33103186、其它: (1)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电汇或转账后须及时与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由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磋商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0份,副本0份,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 份,现场递交电子文档 1 份(电子文档即备份文件,U盘)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 5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不适用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由磋商小组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 名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2.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3.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4. 账户信息: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支付形式:转账、现金等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38.1 | 造价咨询费 | 本项目造价咨询费参照辽价发[2013]005号文《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当咨询收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递交造价咨询费至指定账户) |
38.2 | 履约验收费 | 按实际支出收取。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16-3310318通讯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43 | 其他 |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若未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供应商须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一致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上传完毕。(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3、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
疫情防控要求 |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有序开展项目开评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疫情防控要求如下:1、各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间隔就坐;2、外地来返锦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开标会场;无外地行程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开标会场。3、进入代理公司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按照代理公司的引导,配合扫码。4、其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锦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保证金
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备份文件密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2电子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电子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
18.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U盘)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磋商会议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4.样品及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8.响应无效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规定时间为0.5个小时)★27.最后报价
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30.终止本次磋商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9.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
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按照供应商须知表43条规定。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备份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除外)) |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10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1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2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4 |
8 | 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5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6 |
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3 | 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18 |
...... |
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格式2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备份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报价一览表格式10日期:
服务名称 | 响应总价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
小写:大写: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服务价格明细表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响应总价 |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12日期:
包号/序号:服务内容: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服务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付款方式及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质量保证期:1年。 | |||
★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1)年。 |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履约验收费、造价咨询费: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 | |||
★ | 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为2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其余期间为24小时。 | |||
★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本项目已包含系统所需数据互联互通接口开发费用和运营租用服务、定位数据服务等费用,供应商应针对以上系统所需的数据互联互通、开发和调试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
★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在系统完成部署后,提供相关系统培训服务;提供系统用户手册、部署手册、实施文档的整理并提交最终用户。 | |||
★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所有硬件设备及产品均需提供1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所有软件系统需提供1年的保修服务, 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 | |||
★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系统核心备件应保证在48小时内到现场完成安装到位,保修期外按成本价格供应,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格式自拟)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格式18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注: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中标/成交金额 | 项目所在地 | 备注 |
四、技术需求三、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第三章服务需求★2、如有多个项目业绩,可按此表格扩展。
具体技术要求如下:包括110接处警系统、一张图应用软件、警务勤务系统、警情洞察系统进行升级、部署。(1)接处警系统升级部署2.项目需求凌海市公安局新一代110接处警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将结合凌海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特色与发展战略,依托现有公安通信基础设施及情报指挥实战相关业务系统,通过对指挥调度手段的迁移升级、高效集成、辅助决策资源的规范整合、基础通信设施的完善升级,而构建集辅助决策、防范预警、指挥调度、服务实战等功能于一体的多系统融合、多资源汇聚,智能化的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凌海市公安局基础支撑平台升级扩容项目,包括110接处警系统升级部署、科所队终端系统扩容、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实时警情定位平台、程控用户交换机以及数字录音录时系统的建设。1.项目概述
序号 | 名 称 | 描述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1 | 前期调研 | 供应商应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现有系统进行业务需求调研、现场环境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署实施方案 | 1 | 项 | |
2 | 历史数据整理 | 系统部署前,应对现有系统产生的历史警情数据提供数据备份、110警情数据备份导入、一张图和警务勤务数据集群服务备份还原、110警情录音录时数据整理; | 1 | 项 | |
3 | 数据迁移服务 | 系统部署后能够将历史数据迁移到系统,提供数据的抽取、清洗、转换、迁移; | 1 | 项 | |
4 | 服务部署 | 提供服务的规划设计、数据集群服务部署、利旧服务系统安装、核心服务部署调试、外围接口调试、虚拟化服务部署等工作; | 1 | 项 | |
5 | 应用系统部署服务 | 提供110接处警系统、一张图应用软件、警务勤务系统、警情洞察系统的部署及所需支撑环境的安装; | 1 | 项 | |
6 | 集成调试 | 提供110话务的不间运行的方案 | 1 | 项 | |
6 | 集成调试 | 保证与警综、PGIS、警务勤务、情指勤舆等系统稳定运行 | 1 | 项 | |
7 | 系统测试与保障 | 在系统完成部署后,提供系统测试及不少于3天的保障服务; | 1 | 项 | |
8 | 系统培训 | 在系统完成部署后,提供相关系统培训服务; | 1 | 项 | |
9 | 文档整理服务 | 提供系统用户手册、部署手册、实施文档的整理并提交最终用户; | 1 | 项 |
通过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使110对呼救者的综合信息掌握更全面和准确,处警民警能够更快更准确的到达报警人所在位置进行处置工作。(3)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具体功能要求如下:针对凌海市公安局建设25套科所队终端系统。该系统应能够实现县、派出所(重点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之间指挥调度的闭环,提升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对辖区警情数据和警务资源的动态掌控能力。本次处警终端部署将实现对处警单位警情接处、流转的优化完善。(2)科所队终端系统建设
序号 | 名称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主页面 | 主页面应具有分区展示,应具有工具、机构名称、时钟显示、通知显示、席位信息、数据统计、警情列表及警情处置等展示功能; | 25 | 套 | |
2 | 110接警 | 应具有110接警功能,当接收到上级指挥中心下派的警情后,会自动弹出警情信息,可签收警单。 | 25 | 套 | |
3 | 辅助报警 | 1、应具有辅助报警功能,用于需要人工生成警单的情况,支持手动输入主叫电话,被叫电话,主叫人员姓名,主叫号码地址并且可选择警情来源。 | 25 | 套 | |
3 | 辅助报警 | 2、应具有手动输入案发地址,报警人姓名,联系地址,报警类别,案发时间及身份证号,支持选择警情判定。 | 25 | 套 | |
3 | 辅助报警 | 3、提供下拉列表方式选择所属分局、所属辖区、处置单位、警情辨识,支持选择案发场所。 | 25 | 套 | |
3 | 辅助报警 | 4、具有处警意见填写功能。 | 25 | 套 | |
4 | 通知收发 | 1、具有接收上级单位通知功能,能够根据权限进行通知群发功能; | 25 | 套 | |
4 | 通知收发 | 2、提供可以根据需要开启或关闭紧急通知功能; | 25 | 套 | |
4 | 通知收发 | 3、具有收件箱,发件箱,垃圾箱,查看已收、已发及已删除的通知。 | 25 | 套 | |
5 | 值班管理 | 1、具有根据值班月历,值班列表两种方式查看在勤务系统中录入的值班信息。 | 25 | 套 | |
5 | 值班管理 | 2、提供通过时间选择想要查询的日期内的值班信息。 | 25 | 套 | |
6 | 勤务管理 | 具有根据勤务月历,勤务列表两种方式查看在勤务系统中录入的勤务信息,通过时间选择想要查询的日期内的勤务信息。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1、能够针对7天内派出所终端接收到的所有警情数据展示功能。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2、具备警情筛选功能,能够通过未办结、未签收、反馈超时、关注警情、刑事警情、治安警情、今日警情、历史警情、主警情等对警情进行筛选。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3、提供高级搜索功能,可以通过警情编号、警情状态(包括签收超时,已签收,已到达,已反馈,反馈超时)等,能够实现警情的精准搜索。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4、提供通过报警时间、警情类型、报警地址、报警人、报警电话、报警内容等信息进行查询。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5、应具有窗口最大化、还原,列表打印、列表导出功能;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6、应具有查看警情详情功能,可以查看当前的报警、接警及处警详细信息,包括接警信息,反馈信息,录音信息,归并信息及警情处置记录。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7、应具有警情进行退单功能。 | 25 | 套 | |
7 | 警情列表 | 8、应具有签收功能,可对未签收警单进行签收,提供填写证据信息及上传证据图片及文件功能。 | 25 | 套 | |
8 | 指挥调度 | 应具有展示当前值班时间及值班人员信息,并展示当前值班人员通讯方式。 | 25 | 套 | |
9 | 人身核查 | 应具有人身核查功能,能够对报警人身份信息数据进行展示,包括人员基本信息、疑似人员信息、涉案记录信息、历史报警信息等数据。 | 25 | 套 | |
10 | 当前警情详情 | 应具有当前警情详情查看功能,可查看当前警情的详细信息,并可打印警单。 | 25 | 套 | |
11 | 处置要点 | 应具有根据警情类别,对警情的处置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查看的功能。 | 25 | 套 | |
12 | 警情跟踪 | 应具有对接到的警情进行跟踪的功能,可查看包含警单编号、警情耗时、报警信息、接警信息、处警信息、到场反馈、详细反馈及录音信息。 | 25 | 套 | |
13 | 地图台 | 应具有地图台功能,能够获取警情发生位置、警情信息、处警反馈信息等,并支持查看周边动态警力、视频监控、其他资源等信息。 | 25 | 套 |
具体功能要求如下:基于海量语义地址数据和精准匹配引擎,实现警情的精准定位和警单的智能化精准分派,让指挥调度更加扁平化。(4)实时警情定位平台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移动运营商接入服务 | 与综合接入服务连接并实现与其之间的通信功能,另一方面与中国移动的语音定位接入网关数据互联互通,并实现与运营商定位服务间的通信和定位功能。提供手机报警定位能力解析,推送手机报警人位置信息参照物。 | 1 | 套 | |
2 | 联通运营商接入服务 | 与综合接入服务连接并实现与其之间的通信功能,另一方面与中国联通的语音定位接入网关数据互联互通,并实现与运营商定位服务间的通信和定位功能。提供手机报警定位能力解析,推送手机报警人位置信息参照物。 | 1 | 套 | |
3 | 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 | 与综合接入服务连接并实现与其之间的通信功能,另一方面与中国电信的语音定位接入网关数据互联互通,并实现与运营商定位服务间的通信和定位功能。提供手机报警定位能力解析,推送手机报警人位置信息参照物。 | 1 | 套 | |
4 | 云平台接入服务 | 账号开通,接入定位云平台,提供实时定位故障预警功能,提供硬件检修,按月进行软硬件巡检,并与指挥调度进行数据互联互通。 | 1 | 套 | |
5 | 高精度定位服务 | 手机拨打110时,通过GPS/wifi等综合手段进行定位,将报警人精准位置信息传输给对应的指挥中心,实现实时报警定位。联合手机厂商,在手机操作系统底层实现报警辅助模块(如SOS一键呼叫,紧急联系人等) | 1 | 套 | |
6 | 数据服务年费 | 提供不少于1年的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定位数据服务 | 1 | 年 | |
7 | 信令采集器 | 数字信号采集,信令采集设备,对信令进行解析开发。 | 1 | 套 |
序号 | 名 称 | 描述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1 | 系统登录 | 登录:登录后按用户角色功能权限展示功能;与接处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后,支持通过免密URL跳过登录界面直接进入实时警情定位平台,无需认为登录;个人中心: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及推送到接处警三台合一系统警情信息和反馈系统问题的数量;系统帮助:为适配不同接警台数据互联互通要求,支持配置与接警台数据互联互通的免密url和地址同步接口参数。 | 1 | 项 | |
2 | 基础数据展示 | 支持第三方地图接入展示:支持PGIS等第三方地图的展示;辖区网格图层展示:提供分局、派出所等各机构管辖范围图层的切换或叠加展示。 | 1 | 项 | |
3 | 警情定位地图操作 | 地图放大缩小和拖拽:支持对地图的逐级放大、缩小、拖拽;测距工具:提供测量工具进行路线标点,计算出总路径长度;坐标定位:支持用户输入WGS84坐标系的经纬度坐标进行快速地图坐标定位; | 1 | 项 | |
4 | 地址智能搜索定位 | 针对接警员录入的警情地址,智能匹配输出所有的关联地址及提示信息、辅助引导定位报警人实际所在地址;支持同音、多音、谐音、错别字智能识别输入地址;支持输入多关键字综合搜索地址;搜索结果展示地址行政区划、‘’标准路名、周边地标等信息,并在地图定位辅助接警员进行位置精准判断。 | 1 | 项 | |
5 | 地址定位 | 针对接警员录入的警情地址,实时响应计算该警情地址的坐标,返回所在派出所(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等)、在地图上精准显示; | 1 | 项 | |
6 | 警情信息推送 | 与接处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将警情地址坐标、管辖区等信息推送至接处警系统界面; | 1 | 项 | |
7 | 地图拾取地址推送 | 支持接警员自行地图拾取任意点,系统自动计算该点地址、坐标、管辖机构等信息,并支持一键推送至接处警系统。 | 1 | 项 | |
8 | 警情搜索统计 | 警情地址搜索统计:以柱状图、折线图、饼状图等方式,按时间、管辖机构等筛选条件统计地址查询数量、匹配结果和匹配结果趋势变化的直观展示。 | 1 | 项 | |
9 | 警情热力图 | 生成热力图:按时间、警情类型等筛选条件将历史警情及发生频度进行空间和热力可视化展示。 | 1 | 项 | |
10 | 辖区网格在线编绘 | 辖区网格编辑自动吸附:支持选定当前编辑图层,提供自由绘制过程中辅助以图形吸附技术;辖区网格拆分合并工具:提供网格合并、拆分和测距等工具,用户可对区域进行合并、分割、裁切等操作,实现各机构图层管辖网格的编辑修改。 | 1 | 项 |
(7)服务系统(6)数字录音录时系统(5)程控用户交换机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模块 | 设备模块详细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核心交换模块 | 主机柜 | 1)标准插框,高度5U~9U。2)面板上包含 OLED 显示屏,用于显示机框运行状态。3)具有 4 个或以上电源插槽,支持 AC/DC 电源板混插及冗余,支持热更换。4)前后双扇盒设计,可根据机框内部温度自动调节风扇转速,支持热更换。5)可插拔式防尘网设计,支持热更换。6)2个或以上前端交换板插槽,6个或以上前端业务板槽位,16个或以上后端业务板槽位。7)单机最大可以配置 64 个数字 E1 接口,最大支持 64 个 64K中国七号信令、ISDN(30B+D)链路。8)单机最大可以支持 1920 路模拟坐席。9)单机最大提供 960 组会议资源,最大支持 640 人同时参加会议。10)单机最大提供 1440 路 SIP 分机资源。11)单机最大提供 1920 路 VoIP 转码资源。12)单机最大提供 960 路传真资源。 | 套 | 1 |
1 | 核心交换模块 | 核心主控板 | 1)采用技术先进的标准工业模块,稳定性高,配置灵活,防震设计。2)内嵌 3 个或以上 1000M 网卡(GbE),其中 1 个或以上网口在面板上。3)面板上提供丰富的接口,包括 4 个或以上 USB、1 个或以上 VGA、1 个或以上 GbE 网口、1 个或以上 SPK 座和 1 个或以上 MIC座。4)支持热更换,默认上电自开机,支持在交换机系统运行的情况下更换主板板或硬盘,方便更换维护。5)可扩展双主控板热备和双机并联备份。 | 块 | 2 |
1 | 核心交换模块 | 交换控制板 | 板载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用于实现网络交换和机框管理。装有 MGC 模块,用于实现 MGC、SG 等功能。面板有 1 个或以上 GE 网口、3 个或以上 FE 网口,用于级联。面板有 1 个或以上 SD 卡槽,可以通过 SD 卡升级交换机各个板卡的固件。可为多机工作提供同步时钟系统。支持 MTP、ISUP等信令功能。支持 14/24 位点码长度。支持信令链路激活、恢复、去激活、正常重启、紧急重启、信令拥塞处理ISDN PRI符合ITU-T Q.931,符合ITU-T Q.921 LAPD。支持接收/发送被叫号码。支持热更换及主从热备。各个接口具备保护电路,减小带电插拔对板卡的损伤 | 块 | 1 |
1 | 核心交换模块 | 媒体处理板 | 1)最大提供 160 个会议通道资源和 600 个或以上录/放音通道资源。2)录放音文件格式支持 WAVE、PCM 等,会议支持第三方监听。3)具有热插拔保护电路,支持热更换,可以在交换机运行的情况下更换板卡。 | 块 | 1 |
2 | 数字中继模块 | 数字中继板(60路) | 1)对接电信等其他的交换机设备,支持SS7 ISUP协议和ISDN协议。2)通过软件配置 E1、T1 模式,无须任何硬件跳线。3)支持远端、本地和模拟自环,支持本地通道自环。4)单个模块支持独立通道的语音处理。5)支持 A/μ-law 录放音、录放音增益控制、录音 AGC、DTMF 检测和发送、FSK 发送、回声抑制。6)E1 物理接口:符合 G.703 ,包括 75Ω非平衡接口和 120Ω平衡接口。7)处理 SS7(支持ISUP)和ISDN 信令的呼叫接续,64K 信令链路。8)出线板上每个数字中继通道有对应状态指示灯。具有热插拔保护电路,支持热更换。 | 块 | 1 |
3 | IP用户模块 | IP服务板(24路并发) | 1)模块支持 G.711、G.729A/B、G.723.1、G.722、GSM FR、MS GSM、AMR、AMR WB。2)语音包采样长度/帧数可配置。3)同时支持静态缓冲方式和动态自适应方式。4)可安装4个或以上TC 模块,单板最大可支持96路VoIP转码功能。5)具有热插拔保护电路,支持热更换。 | 块 | 1 |
4 | 模拟用户模块 | 模拟用户板(16路) | 用户终端设备使用,连接电话机。模块化设计,安装8个或以上FXS模块。 | 块 | 1 |
4 | 模拟用户模块 | 模拟中继板(8路) | 用户终端设备使用,连接电话机。模块化设计,安装4个或以上FXO模块。 | 块 | 1 |
5 | 授权许可 | 用户端口许可 | 用户端口许可。 | 个 | 48 |
5 | 授权许可 | 坐席许可 | 坐席许可。 | 个 | 8 |
6 | 安装辅材 | 通讯电缆 | 一拖四模拟电话线。 | 米 | 8000 |
6 | 安装辅材 | 配线架电缆 | 一拖四到配线架之间的线缆。 | 米 | 3200 |
6 | 安装辅材 | 100线配线架 | 10*10,标准3U(100或150)或6U配线架。 | 套 | 1 |
6 | 安装辅材 | 电源线缆 | 国标电源线缆。 | 米 | 3000 |
7 | 主机电源 | 48V/10A 一次电源 | 48V/10A 一次电源国产主机电源:48V直流电压,给交换机供电。 | 台 | 1 |
8 | 后备电源 | 16AH后备电源 | 16AH后备电源。 | 套 | 2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语音交换软件模块 | 语音交换软件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系统配置管理软件模块 | 系统配置管理软件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用户管理软件模块 | 用户管理软件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中继管理模块 | 中继管理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路由管理模块 | 路由管理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号码分析模块 | 号码分析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话务权限矩阵模块 | 话务权限矩阵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数据维护软件模块 | 数据维护软件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双主控管理模块 | 双主控管理模块 | 套 | 1 |
9 | PABX 核心服务模块 | 系统监控模块 | 系统监控模块。 | 套 | 1 |
10 | ACD 服务模块模块 | 坐席代理模块 | 坐席代理模块。 | 套 | 1 |
10 | ACD 服务模块模块 | 分配策略管理模块 | 分配策略管理模块。 | 套 | 1 |
10 | ACD 服务模块模块 | 排队策略管理模块 | 排队策略管理模块。 | 套 | 1 |
11 | CTI 服务模块 | 计算机电话集成接口 | 计算机电话集成接口。 | 套 | 1 |
11 | CTI 服务模块 | 监视和控制交换机设备授权(100个) | 监视和控制交换机设备授权(100个)。 | 套 | 1 |
11 | CTI 服务模块 | 故障自检测信息输出接口 | 故障自检测信息输出接口。 | 套 | 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模块 | 设备模块详细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录音工控机 | 工控机 | CPU:双核内存:≥8G内存硬盘:≥4TDVD刻录机其它:声卡/10-100M网卡/键盘+鼠标/ | 套 | 1 |
2 | 录音播放服务 | 录音播放服务 | 支持以网页的形式回放录音。负责对话务录音及存储。 | 套 | 1 |
3 | 8路模拟并线录音卡 | 模拟并线录音模块 | 对备用模拟话机的通话内容进行录音 | 套 | 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模块 | 设备模块详细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据集群服务集群服务 | 存储110接处警数据及相关业务数据信息 | 110电话数字接警;主叫电话号码提取;人工坐席接通;自动进行数字录音;后台进行案情记录;自动调用110公安地理信息GLS;综合统计报表;查询数字录音等 | 台 | 2 |
2 | CTI服务 | 用于支撑报警电话语音信息接入、录音存储等业务 | 采用TELEWIND PCM 2MB/S数字接口卡,自动提取主叫电话号码,并可对110报警电话进行PCM通路输入,自动分流.自动信息查询,系统在接警的同时进行同步录音,录音文件按主叫号,日期,时间,存放进行核查. | 台 | 1 |
3 | 基础集群服务 | 部署支撑业务系统的基础组件和中间件服务 | 实现被叫锁定,保证指挥中心的主导性 | 台 | 1 |
4 | 业务集群服务 | 部署业务服务,如:警情数据存储、话务数据存储、数据查询等 | 自动显示报警点的准确位置及周围地图的同时,以文字说明报警来源,报警登记(包括类别,时间,部位,情况,原因),利用MAPLNFO的动态数据连接,查询功能,通过多种图形和文字信息的操作手段辅助,接受多种途径的报警,确定警情发生地点,自动完成警情分配,进行计算机辅助指挥,同时处理多个警情. | 台 | 1 |
5 | 视频监控服务 | 部署业务系统的管理和监控服务 | 在输出终端看到高清晰度,高质量的画面,可以多层显示,区域自动切换,系统控制人员对画面可以任意搜索,放大,缩小查看. | 台 | 1 |
6 | 地图查询服务 | 部署警务指挥“一张图”系统的应用服务 | 利用MAPLNFO的多层地图显示功能,能够快速实现多窗口之间的地图切换. | 台 | 1 |
7 | 公安业务对接网关服务 | 部署与第三方系统对接服务,如:报警手机定位、GPS定位、350PDT、110移动处警APP、警综等业务系统对接数据网关 | 视频,网络,GLS,GPS,三台合一等系统,搭建指挥系统的数据,视频图像,语言信息传输,存储,调用,显示和管理的综合平台 | 台 | 1 |
8 | 接处警受理服务 | 110接报警及调度指挥 | 采用”统一接警,分类处警,综合指挥”的模式,统一受理全市所有报警电话,均匀分配到接警台,有接警员进行报警辨识,预处理之后,按治安,火灾和交通等警情,进行分类处置. | 台 | 4 |
9 | 报警手机定位对接网关服务 | 报警手机定位信息网关(公安网) | 通过2+4G便携式热点采集设备IMIS等标识码信息并回传给管理与数据服务中心 | 台 | 1 |
10 | 互联网地图服务 | 公安网内部署互联网地图(公安网) | 可离线的地图以数据包存储,地图采用标准的Z/X/Y规则,支持POL查询,提供公安GLS中的多种应用. | 台 | 1 |
11 | 互联网应用接入外网服务 | 报警手机定位、短信报警、互联网报警接入等外网服务网关,(互联网) | 提供链路接口支持100M光/电、1000M光口等灵活接口类型;所提供的出口物理光路总衰减不超过20db;KM;互联网出口第三方软件实测速率≥接口理论速率*90%;上行速率≥下行速率*99%;所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为独占带宽;提供主备路由冗余 | 台 | 1 |
12 | 互联网应用接入内网服务 | 报警手机定位、短信报警、互联网报警接入内网服务网关(公安网) | 通过 IP 模块、GPRS 模块实现和微信报警系统连接,,通过 GPRS 模块可实现报警短信通知,电话通知。可通过电话线与报警中心通过 ContactID 协议连接,可通知 3 组中心电话号码报警、8 组用户号码报警。通过 GPRS 模块可实现报警短信通知,电话通知, 支持 8 组用户号码。主键盘可双向语音对讲,报警时主机自动拨打预存接警电话后,电话接听者可通过主键盘与报警现场人员通话,实现警情通报和双向确认(专利)。通过键盘密码、遥控器、中心计算机、手机微信、有线电话进行布撤防。通过管理员可同时对所有键盘进行撤布防,通过主键盘对单个分区、防区进行撤布防。通过编程跟随设置,可以让其中一个从键盘或所有从键盘同时跟随主键盘撤布防。通过主键盘对联动设备单个或全部进行操作。分别可以存储 1200 条的报警和操作纪录,掉电保存。有 20 秒左右的电话报警通知语音,可以自己选择语音文件写入。通过电脑进行编程和配置。可远程配置好,文件发送,就地写入主机. | 台 | 1 |
3.4、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为2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其余期间为24小时。3.3、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3.2、所有软件系统需提供1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3.1、所有硬件设备及产品均需提供1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承建方在项目验收后,必须提供如下售后服务:3.售后服务要求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等费用,供应商应承诺针对以上系统所需的数据互联互通、开发和调试工作和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熟知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上级机关单位的指导意见,具备项目的设计、集成、研发、交付等能力。本项目已包含系统所需数据互联互通接口开发费用和运营租用服务、定位数据服务4.其他要求
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服务要求无技术要求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
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4、磋商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10-20%)(1)非联合体投标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
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8、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除外))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9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加分项评分标准基本评分标准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15分) | 报价得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价格权值1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 15 |
技术部分(81分) |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 | 供应商结采购文件的需求描述,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 | 供应商对110话务不间运行的规划设计进行系统性阐述: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 | 供应商对110话务现状、割接测试、总体设计等内容进行系统性阐述: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关键技术指标响应 | 供应商针对科所队终端系统功能截图,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5分。终端系统功能包括:110接警、通知收发、警情列表、人身核查、地图台。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功能截图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同一系统功能提供多张截图得不重复得分。 | 5 |
技术部分(81分) | 关键技术指标响应 | 提供与警综、PIGS、警务勤务、情指勤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承诺函,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相关内容或内容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81分) | 关键技术指标响应 | 供应商针对手机电话号码定位服务具备如下功能描述的,每提供1个得1分,共4分。系统应具备报警定位上图展示功能,提供合理的报警定位上图展示设计图及功能描述;系统应具备报警定位查询检索展示功能,提供合理的报警定位查询检索展示设计图及功能描述;系统应具备报警定位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提供合理的报警定位数据可视化展示设计图及功能描述;系统应具备报警定位数据导出功能,提供合理的报警定位数据导出展示设计图及功能描述。(响应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同一系统功能提供多张截图得不重复得分。) | 4 |
技术部分(81分) | 关键技术指标响应 | 提供针对实时警情定位平台第三方检测报告如下功能截图,每提供1个得1分,共4分。系统应具备警情定位地图台功能,如:警情定位地图操作、地址智能搜索、地图拾取地址推送等功能;系统应具备警情可视化统计分析功能,如:警情搜索统计、警情热力图功能;系统应具备辖区网格维护功能,如:辖区网格定位、辖区网格编绘、辖区网格变更等功能;系统应具备地图数据覆盖功能,如:高精度地图展示、地址智能搜索定位功能。(响应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同一系统功能提供多张截图得不重复得分。 | 4 |
技术部分(81分) | 实施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保密方案及措施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密方案及措施: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设备投入能力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常用设备、工具的投入、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方案: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人员投入及保证措施 | 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所安排的人员(包括专业、数量)能否满足本项目需要: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人员投入及保证措施 | 主要人员的配备及保证措施: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重点难点分析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理解: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6.00-4.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4.00-2.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2.00-0.01分; 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81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售后服务承诺: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做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保证措施、本地化服务等):内容表述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可行性强、精准全面,得3.00-2.01分; 内容表述较为完整合理、条理较为清晰、可行性较强,得2.00-1.01分;内容表述笼统不完整、条理不清晰、可行性差、不精准全面,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公司管理制度 |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制度全面齐全、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00-2.01分; 制度较为全面齐全、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2.00-1.01分;制度不全面齐全、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公司管理制度 |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全面齐全、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00-2.01分; 制度较为全面齐全、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2.00-1.01分;制度不全面齐全、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公司管理制度 |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全面齐全、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00-2.01分; 制度较为全面齐全、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2.00-1.01分;制度不全面齐全、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81分) | 公司管理制度 |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制度全面齐全、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00-2.01分; 制度较为全面齐全、合理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2.00-1.01分;制度不全面齐全、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得1.00-0.01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4分) | 企业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相关内容或内容提供不全不得分) | 4 |
合 计 | 100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5 × 3 %。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5 × 3 %。 |
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
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
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成交通知书;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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