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7030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腾腾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SJ-Z4-01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70309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混凝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第16合同段项目 项目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Z4-01 1.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津晋高速北辅道以北,规划东环路以西地块内。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具有至少两条180m³/h或具备相当生产能力的生产线,日产量3000方~5000方,年生产能力在90万m³以上;具有冬施混凝土供应能力。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25台以上,泵车3台以上(臂长36m以上),自有或租赁均可。申请人生产地址距所投包件各施工地点的平均运距不大于40KM。 3.财务能力:商砼站须取得市住建委颁发的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且年满3年,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近三年(2020至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 5 年以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环保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0、2021、2022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2021、2022年市政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不少于一个地铁项目的建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拥有良好履约记录。不接受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股东方在限制交易名录内或被暂停供应的供货商投标。 8.试验室要求: 8.1具有拌合站级的独立试验室。具有独立的物理力学试验室、水泥试验室、骨料试验室、天平室、样品间等,试验设备齐全,布局合理,试验环境满足规范要求。标养室应具备温度、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8.2标养室面积能够满足试块的留置要求,试块摆放有序,标识清晰。 8.3各种检验仪器均在有效使用期内,并有使用校准记录。 8.4各种试验依据的规范、规定齐全,现行有效。 9.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环保等管理制度齐全。 10.调度能力: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运输车辆应装有GPS定位系统,并保证地铁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 11.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 12.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13.不同规格、产地的原材料应分别贮存,并对本工程所用原材料规格、产地进行标识,必要时设专门的储存场地。同时应根据任务量对原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供本工程使用的砂、石料储存场地,应具有良好排水功能的硬化地面。 14.料仓全封闭,且应设有足够高度的隔墙,具有防雨、雪措施,防止原材料混垛。 15.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16.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围标、串标,若评委通过各种渠道得知某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中铁三局与中铁股份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原参与我公司投标,且已交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网址: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为保证本次开标过程快速完成,请投标人在平台各包件响应界面设置“开标自动解锁”。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请保管好;以备开标后投标人使用该密码进行有关操作。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部 账号:2011 0101 9230 0411 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后,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59;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10:00。(以上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于鲁班平台发布的补遗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补遗的发布)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部 账号:2011 0101 9230 0411 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1.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日9时59分,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津晋高速北侧中铁三局Z4线第16合同段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津晋高速北辅道以北,规划东环路以西地块内 联 系 人:刘腾腾 电 话:18222774722 电子邮件:ztsjtjgsb1wzb@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5-22 04:07: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70309001001;G1100000081170309001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5-27 04: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522040701
02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类型: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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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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