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202209054-1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朱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飞飞0527-88988618
中标公司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g202209054-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中标金额:贰拾捌万伍仟陆佰壹拾捌元零陆分(¥285618.0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纸质图书
品牌:无
规格型号:以采购清单数目为准
数量:1批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敏、贺广明、李瑚、赵威、马成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2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43号
联系方式:朱清15151109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联系方式:0527-88988618/1760613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飞(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8988618/17606139995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专家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宿豫公共资源交易
分包名称: |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 |
分包编号: | zjg202209054-1 |
采购人: | 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9月8日 |
一、总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目录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7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14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二、招标文件8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3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4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1九、质疑与投诉19八、验收及付款19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7三、投标声明及承诺函46二、信用报告4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44目录43封面42
十、项目组人员55九、项目实施方案54八、响应偏离表53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六、明细报价表49五、开标一览表48
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十二、投标所需其他材料58十一、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7
(五)采购需求: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拟采购一批纸质图书。(详见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四)最高限价(如有):41万元(三)预算金额:41万元(二)项目名称: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zjg202209054-1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六)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内完成。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9月9日09:00至2022年9月16日18:00。四、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三、评标办法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9:30:00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四)售价:0元。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方式: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豫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三)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朱清15151109909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43号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采购人信息
电话:0527-88988618/17606139995项目联系人:赵飞飞(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27-88988618/17606139995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特别说明 | 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 R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 |
6 | 开标 | 按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中打勾项进行开标。 |
7 | 网上投标文件解密 | 解密人员: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解密 |
8 | 评标办法 |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9 | 分包要求 | □ 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 不允许分包。 |
10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采购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 |
11 | 其他 | 本招标文件设置“□”的,以□内打√项内容为准。1、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需一切费用。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因未踏勘或未仔细踏勘造成的损失自负。 |
2.2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2、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招标方式一、总则
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
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8.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10、投标文件构成9.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9.4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9.3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5技术文件10.4.2明细报价表。10.4.1开标一览表;10.4报价文件10.3投标人资质证书。10.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6.2其他商务文件。10.6.1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合同等资料;10.6商务文件10.5.3技术响应偏离表。10.5.2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10.5.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根据评分办法编制,格式自拟);
12.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1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1、投标文件的加密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0.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12.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2.3报价注意事项: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书本身费、运输费(含上楼费)、办公设备、人工、培训、耗材、福利、利润、税金、管理费、安全管理、以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5.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3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5.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7、无效投标条款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6.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17.7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7.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7.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17.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8、废标条款1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7.8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2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0、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19、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21、串通投标的情形2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0.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0.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6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中标;21.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1.4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1.3投标人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1.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人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1.1投标人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8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1.7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中标;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2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3.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22.3.1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按要求携带CA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22.3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22.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2.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22、开标会议
23.1.1播放开标会议纪律;23.1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23、开标流程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22.4开标会议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23.2不见面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23.1.6开标会议结束。23.1.5唱标;23.1.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23.1.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3.1.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3.2.6开标会议结束。23.2.5网上公布投标报价;23.2.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23.2.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3.2.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23.2.1公布开标会议纪律;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26、评标原则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25、评标委员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24、资格审查
27.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7.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或通过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通过投标人业务系统实施的澄清、说明应加盖电子印章。27.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7.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7、评标程序
2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27.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
27.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2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8.1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28、确定中标人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30.2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1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0、签订和公告合同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5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29.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29、中标通知书
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2、线上融资35.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采购合同金额的5%计取,履约保证金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外,中标投标人还可选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31、履约保证金30.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4、付款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3、验收八、验收及付款
35.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5、质疑与投诉九、质疑与投诉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通讯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43号(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07B室)联系电话:15151109909(或0527-88988618)联系部门: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递或当面递交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3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投诉的接收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35.6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一、资格审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符合性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30.0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投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响应 | 图书供货渠道 | 15.00分 | 1、投标人能提供与采购需求列出的出版社合作证明材料,每有一个得0.1分,本项最高得10分。2、投标人能提供除采购需求列出的出版社以外的出版社合作证明材料,100(含)-200份得2分;200(含)-300份得4分;300份及以上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或合作协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
技术响应 | 图书供货比例 | 5.00分 | 投标人承诺关于图书订单的到书率达到所圈定图书种类90%的,得2分;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电子件,否则不得分)。 |
技术响应 | 图书质量 | 4.00分 | 当图书有漏页、脱页、破损、污损、受潮、变形,投标人除了及时更换或退货外,还承诺按照图书码洋价的10%对采购方进行补偿的,得2分,每提高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电子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10.0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公共图书馆合作的图书供货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证明和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荣誉 | 4.0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县区级或地市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项得1分;受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表彰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同时获县区级、市、省及国家表彰的,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计分)。注:上述要求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分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政府采购)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1.提供“信用宿迁”平台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内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电子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认信用报告是否有效包含报告类别是否准确,出具报告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否仍在名单内等,否则责任自负。3、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s://cxsq.suqian.gov.cn/nsqscredit/jgxx)。电话:0527-84338860。 |
项目实施方案 | 配送方案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配送方案(包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仓储场地、配送队伍、运输工具、运输能力等内容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完整、方案科学合理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0-7(含)分,内容较完整,方案较合理且满足采购需求得7-3(含)分,内容一般,方案不合理但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3-0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组人员 | 4.00分 | 1、投标方提供常驻图书编目加工人员2名,该人员具有CALIS中文编目员资格证书的,得2分;2、除常驻图书编目加工人员之外,投标方提供从事本项目图书加工服务的其他人员同时具有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每有一人得0.5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相关证书电子件及2022年3月以来任意一月投标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其他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和货物免费保修期限、到达现场时间以及定期维护和更换图书时间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完整、可行、优于采购需求得 10-7(含)分,内容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得 7-3(含)分,内容一般、但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 3-0(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其他 | 图书加工 | 4.00分 | 1、投标方具备RFID标签图书加工技术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2、投标方承诺能够操作文化站管理软件得2分(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电子件)。 |
其他 | 图书正版承诺保证 | 2.00分 | 投标人保证通过合法渠道提供正版图书,并承诺供货时能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及时提供合法渠道的凭证及进货证明,得2分,无明确承诺或不提供承诺不得分。 |
4、供货方必须严格按照书目供应图书,如有缺货品种需提出更换的,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品种不得超过目录10%。更换的目录清单由采购方确定并对外发布(原则上为2021年5月后新书,不排除地方文献、读者建议采购图书、互联网排行榜首图书、行业专家推荐图书等)。3、所采购图书由采购单位提供图书清单和参数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清单和参数配货,复本册数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具体清单供货。(ISBN号与书目不一致以书名为准,服务期间中标方需根据甲方给定的图书目录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提供图书)。(具体清单及参数详见附件)2、本次采购采用报投标总价,中标后按照总价同比例下调图书码洋价进行供货结算。1、为确保采购图书质量和水平,采购优质图书充实各文化站,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图书供应商,以建立为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提供服务的图书供应单位。中标的供应商根据委托内容完成图书供应、加工、整理等工作。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社科类:安徽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长春出版社、外文出版社、重庆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解放军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九州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青岛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供应商重点保障下列出版社新书品种的覆盖率和采全率:1、供书要求(一)宿迁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图书采购技术服务要求本次采购为纸质图书。纸质图书由采购单位提供书目,复本册数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具体清单供货,部分特殊图书数目另定。二、采购图书技术及服务要求
美术类:安徽美术出版社、江苏美术出版社、湖南美术出版社、江西美术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少儿类: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接力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明天出版社、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古籍类:国家图书出版社、岳麓书局、黄山书社、中华书局。教育类: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大学类: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科技类: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星球地图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国人口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6)所供图书中如果有多卷册书,应按分册数量计算品种数。多卷册书必须配齐所有卷册才能发货,否则一律退货。(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全部为正版书,假一赔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出现如下情况,无论加工与否,乙方必须无条件10个工作日内免费退换:缺页、倒装、折页、开线、开胶、模糊不清、脏残、破损、相关附属配件(如光盘等)不齐全等。(4)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目录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所有图书进行查重,发现订重的图书须无条件更换。(3)图书到货率必须保证达到90%以上,否则不予以验收,并终止合同,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2)本次采购的纸质图书采取采购单位提供书目订单预定方式,复本册数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具体清单供货,严格按清单配货。文艺类:长江文艺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译林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浙江摄影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内容提要等基本字段。定价、出版社、责任者1、责任者2、丛编、读者对象、版本、开本、页数、装帧、(2)数据按要求著录完整,至少必须包括:订号、书名、副书名、类别、ISBN、(1)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征订书目数据,必须能够为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现有系统服务平台兼容。2、采访数据要求(7)到货验收后,如有缺页、错装、污损和磁盘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于7个工作日内调换。
(4)对采购人急需的图书应提供快速反应,快速配送服务。对读者推荐的急需图书及缺货专题图书,只要当当、京东自营、亚马逊、孔夫子书店或其他线上有售,中标人均可以网购并在两周内配送给甲方。(3)多卷册书必须配齐所有卷册才能发货,否则一律退货。多卷册书按分册数量计算品种数。(2)中标人供应的图书品种的复本满足率最低需达95%以上。配书复本不足,应及时告知甲方,协商解决办法。(1)中标人供货,自签合同合同后25日历天内完成图书配送及上架全部内容;订单调整部分需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3、图书配送(3)MARC数据的差错率应低于0.2‰
1、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包括编目与加工服务),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二)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编目与加工服务技术要求(8)提供发货清单(电子和纸质分包清单各一份)。发货清单需按包号排序,清单内容包括:包号、书名、单价、册数、码洋和合计。(7)应对配书进行防潮湿和防破损包装,配送前预先电话通知各个文化站,得到确认可以送货后,把图书安全运输到相应文化站指定地点,运输及搬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在配书前应将配货清单发给采购人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配送,如中标人配货清单与采购人的图书订单不符,采购人将拒收。(5)图书必须配送相应的CNMARC编目数据,MARC数据必须采用CALIS格式,配送率应达到100%,并能正确导入现有系统服务平台,差错率低于2‰。
(4)加工人员需及时对到站图书进行编目加工,上架整理,不得造成图书积压、混乱,每天清理加工场地,确保场地整洁。(3)中标人派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图书加工,套数不得分编。需要更换,需提前一周书面告知宿迁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经业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务必做好工作衔接。(2)确保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一旦确定,不得任意调整。如中标人因特殊情况(1)中标人明确一名驻站负责人带领加工团队按照采购人要求编目加工图书,派遣人员进入指定加工场后须自觉服从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管理。2、工作人员要求
(3)条形码:中标人须在每本书书名页中下位置(如果有文字或图像时,可适当调整位置,不要压盖文字和图像)粘贴1张条形码后覆膜(条形码由供应商提供,样式报采购单位认可),并负责对条形码进行识别转换后,将条码号写入本书RFID标签。(2)编目:供应商需将采购的每本图书相关信息、数据准确写入RFID标签,录入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业务管理系统,满足图书自助借还功能要求。(1)RFID标签:本批采购的每本图书需在封底内侧粘贴专用RFID标签。(RFID标签由供应商提供,样式报采购单位认可后再负责粘贴加工。)为满足自助借还系统的要求,本批采购图书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进行加工,即采取在图书上粘贴RFID标签的形式进行数据写入及分类处理。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采编加工服务。3、图书加工业务(5)中标人派遣人员在站内进行图书加工和编目过程中,需确保图书不得丢失。如产生丢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补齐。
(8)扫条形码:将每册书上的条形码扫入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图书管理系统中。(7)MARC编目:必须严格按照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要求操作。要求随书提供CALIS格式编目MARC数据,数据配送率必须达100%。上。(6)打印并粘贴书标:书标由中标人提供,贴在书脊处,一律竖贴,自上而下阅读;粘贴时注意不要将折角横截于数字或字母中间,影响识别效果;凡会影响到书脊的卷册数时,书标可横贴或下移,同时应保证书标的质量,如果出现脱落应及时补(5)打登录号:1本书打1个。书名页右上角空白位置。每册书的登录号必须与条码号一至。(4)文化站藏章:中标人须分别在每册书上书名页(上端中间空白处)、书右边居中加盖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藏书章(文化站藏章样式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负责制作和加盖)。
2、交货地点:宿豫区各乡镇、街道文化站。1、交货时间:自签合同合同后25日历天内完成图书配送及上架全部内容;订单调整部分需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三、交货时间及地点(11)以上加工事项,采购方拥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加工人员应听从采购方具体要求进行图书相关加工作业。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处理。(10)按光盘加工标准单独加工随书附盘。(9)典藏分配(上架及下架):按采购方要求将图书分配入各库室或流通服务点。严格按照各个文化站要求对开架图书进行整理包括下架图书、过库和倒架,确保架位科学合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卸,否则将不予以验收。
(一)验收五、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3、确保架位准确率达98%,如因新书上架导致站内架位混乱,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安排人员重新调整架位,如不调整采购人将不予验收,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必须严格保证图书质量,绝对不允许盗版、盗印图书的出现。教辅材料、活页(试卷等)和小开本(小于等于64开)的图书不订购,如发现一律作退货处理,所产生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售后服务期为3年,3年内发现所采购图书存在缺页、错页、污损等质量问题,或出现加工编目错误,中标人负责无条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换,如中标人拒不调整,采购人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处理。四、售后服务要求
六、项目中止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对应金额的满足要求的发票)。(二)付款方式(2)验收标准:按照编目批次随机抽取1%—5%的图书,审校图书实物、图书加工、与现有平台中对应的编目完成质量、架位准确率等方面是否达到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及技术要求。(图书正版、无印刷过错,无破损;按采购人要求对图书进行盖章、打码、粘贴书标等加工工作;编目及加工错漏率低于0.2‰;图书架位准确率不低于98%。)(1)验收时间:图书完成上架后一周内验收
(1)采购项目概况:(一)履约验收方案八、项目方案及验收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违反合同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方有权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行为,采购方有权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供货商无法按照订单要求供货,采购方有权报经同级财政批准后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需备案。七、合同解除图书供应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按期图书供应的,可实施图书采购项目中止程序。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评审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
(4)验收程序:(指实施验收准备、正式实施验收过程到出具报告),如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对项目实施的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和听取使用人使用情况汇报;察看运行情况安全、技术保障等情况;审阅项目相关资料;验收小组成员发表评价意见、形成验收报告等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和提出要求。(3)验收时间(预计)及验收地点。(2)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c)项目实施时间(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项目完成时间等;(b)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主要内容;(a)采购人、中标人;
2、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验收申请一周内做最终验收。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二)验收标准(7)验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6)出具验收报告。(5)验收内容:包括该项目采购的内容(如设备、器材、数量、型号是否一致,合格证、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情况、人员培训措施及实施情况、使用运行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3、优化建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顺序、编目细致程度、到货保护、上架归档管理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方面优化建议,要求方案齐全、内容完整,优化建议合理。2、培训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中标人应在硬件和软件方面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开设培训课程,使其能够掌握系统的运行、检查、维修、维护工作。中标人要详细作出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对被培训人员要求等。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员资质等。1、配送与售后方案:供应商提供关于图书订单发订、物流配送过程跟踪、加急快递配送、质量检查、送货、退换货等流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及其保障方案,方案详实完整、服务保障措施完备、能按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配送、调整图书。九、其他3、验收前中标人必须确保项目设备、材料、功能完全满足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乙方(全称):甲方(全称):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2022年月日,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竞争性招标方式对编号的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
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实洋)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严格保证图书质量,杜绝盗版、盗印、缺页、脏污、破损图书出现,严格遵守甲方要求规范分编加工。1.2.2货物数量:以供货方实际供到数量为准;1.2.1货物名称:图书;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实洋) |
1 | ||
2 | ||
… | ||
总价 |
1.4.1付款方式:以人民币支付,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折扣率结算货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3.4本合同金额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图书配送、图书退换、图书编目及加工、排架等服务费用。1.3.3对于常规订单,本合同执行期间折扣率不变。对于地方文献、古籍、特藏等稀缺类书籍的按双方协商的折扣价格进行结算。1.3.2中标折扣率:折扣率%,即按图书码洋%结算。1.3.1合同金额根据实际供货图书码洋按中标折扣率结算,具体结算金额以结算清单为准。服务期间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图书目录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提供图书)。标的清单另附(ISBN号与书目不一致以书名为准)。
1.5.2交付地点:宿豫区各乡镇、街道文化站;1.5.1交付期限:自订单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编目分类上架完毕,订单调整部分需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3发票开具方式:验收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未经通知,乙方擅开发票,后果自负。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1.4.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对应金额的满足要求的发票)。
1.6.4甲方未按约定期限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1.6.3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汇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后,乙方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法人账户中,银行保函、担保、保险在项目完成后自行失效。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退付的,责任自负。1.6.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乙方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1.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采购合同金额的5%计取。履约保证金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外,乙方还可选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担保和保险有效期不少于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向甲方缴纳。1.6履约保证金1.5.3交付方式: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理。
(4)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图书订单自甲方发出后,一个月内到货率不足90%;(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的反馈书目不足标的书目90%的;(1)乙方因折扣率或其他原因屏蔽图书,且经甲方证实该部分图书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乙方拒绝提供的;1.7.1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甲方有权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终止合同或进行相关处理:1.7违约责任
1.7.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8)出现图书加工、分编错误,乙方拒绝整改的;(7)出现散页、缺页、倒装、污损等质量问题,乙方拒绝无条件退换货(无论加工与否);(6)乙方所交付的图书和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乙方需按照招标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调换整改,若不整改甲方可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扣除该部分合同金额;(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私自转让供货比例、分包项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争议的解决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9.3确保架位准确率达98%,如因新书上架导致站内架位混乱,乙方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安排人员重新调整架位,如不调整甲方将不予验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9.2必须严格保证图书质量,绝对不允许盗版、盗印图书的出现。教辅材料、活页(试卷等)和小开本(小于等于64开)的图书不订购,如发现一律作退货处理,所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拒不调整,甲方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或发现编目加工错误,乙方负责无条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换和修改,如1.9.1售后服务期为3年,3年内发现所采购图书存在缺页、错页、污损等质量1.9售后服务
2.2包装和装运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1知识产权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0合同生效
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如问题确实存在,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改进。2.3.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2.3.1图书加工期间,乙方将对到货图书及分编加工工作进行抽检,确保图书质量,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3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2.2乙方装运前需将配货清单发给甲方确认,如订单无法达到90%供货率,甲方有权退回并要求乙方再次提供。2.2.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防潮、放尘和防粗暴装卸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5乙方所提供的编目加工人员和服务需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如不按照规定的技术规格提供服务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4.4乙方不得因供货折扣或其他原因屏蔽任何图书品种,如有发现,将报经财政部门进行处理。如甲方证实乙方屏蔽的图书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乙方需无条件按照中标折扣向甲方提供。2.4.3如有缺货品种必须更换调整,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品种不得超过目录10%。采购方不接受教辅资料、积压书、滞销书等明显不适藏图书,一经发现无论加工与否全部退回,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书目供应图书,到货率达90%以上。2.4.1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4质量保证
2.6合同份数2.5.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甲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5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2.5.3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5.2在货物进场并编目上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验收标准:按照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2.5.1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架位调整(上架、下架、倒架),确保架位布置科学合理,准确率不低于98%,下架图书按照甲方要求摆放到位,并经站内采购工作小组确认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5检验和验收
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作为通知及法律文书(含诉讼文书、传票等)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2.7通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分包名称)封面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二、信用报告三、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开标一览表六、明细报价表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响应偏离表九、项目实施方案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十一、项目组人员十二、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三、投标所需其他材料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投标人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三、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企业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二、信用报告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电子件
序号 | 有效截止日期 | 信用得分 | 信用等级 |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电子件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g202209054-1五、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明细报价表六、明细报价表
标题 | 内容 |
报价报价 | 元 |
序号 | 费用名称及简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 | |||||
其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电子签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报价总计”填写汇总价,如果未按上表格式填写或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均不予折扣。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八、响应偏离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投标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偏离表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注:1、投标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九、项目实施方案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注: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项目联系人填写手机号码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项目联系人填写手机号码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一览表单位名称:(电子签章)2、如中标,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十二、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也可从诚信库中挑选业绩资料。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
附件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2022年宿豫区乡镇(街道)
文化站功能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
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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