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或“公司”)对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情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3.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并为公司起草、审查或修改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
(二)业务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项目立项至项目完结全流程)的经济、民事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起草、审查或修改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同时针对逾期或不良项目协助进行法律诉讼清收等;
(三)根据公司需要,参与公司日常运营所涉的重大会议或商务谈判,对决策前、中、后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出补救方案;
(四)进行风险监控,在公司及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对方的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五)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内部或/和外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发表律师意见并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寻求和解;
(六)根据公司需要,协助起草、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等内部制度文件;
(七)在公司研究解决经营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过程中,根据公司需要,提供解决路径、操作方案、法律程序、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论证建议;
(八)在监管法规、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时,及时提示可能对公司运营和业务开展产生的影响;
(九)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金融监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服务和政策辅导,并为公司人员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十)应公司要求,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4.服务期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5.费用预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在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简要介绍、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报价函等信息的基础上,另需按照下述要求准备相应资料。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内部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0年至202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5年以上;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连续3年年检合格;系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系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具备适当规模,在全国多个省市范围设有常设机构(包括总所与分所)不少于3处,在成都地区设有常设机构,且成都地区常设机构的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35人;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同时提供正本、副本信息)(复印件)、律所简介材料、比选申请人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官方网站的网核截图等证明材料。
 7.禁止性要求
 比选申请人及其指派的服务人员(执业律师)近3年不存在因严重违反执业规定,遭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一行两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律师协会、基金业协会等有权部门或自律组织重大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比选申请人或指派服务人员符合禁止性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权部门或自律组织官方网站的网核截图)。
 8.业务人员要求
 应组建专门服务团队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团队至少由3名执业律师组成,其中:
(1)团队负责人不得少于1人;团队负责人为比选申请人的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需在8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记载信息为准,下同),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2)主办律师不得少于2人;需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且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上述服务人员《律师执业证》(应包含律师基本信息及近三年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信息)(复印件)、个人简介(包括参与常法和专项的项目列示)。
 9.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成都常设机构)在提供2020年至2023年服务业绩一览表(列明常法或专项)的基础上,需同时提供在此期间至少为1家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为融资租赁公司连续提供常法服务的适当加分)。
 10.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在公开比选任意阶段,若比选申请人被证实不满足上述基本资格要求的,则终止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
(二)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充分熟悉融资租赁行业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服务团队主办律师应在2020年至2023年具有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且在融资租赁业务法律风险提示与解决、不良资产化解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务处理经验,上述均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比选申请人为参与本项目,需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配备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包括日常服务响应承诺、内部质量控制等,确保服务团队能及时响应公司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处理公司安排的法律事务工作,为公司提供尽责、高效、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商务要求
1.申报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1式2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应按“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
每套参选文件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密封后依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交至公司。
二、比选申请材料的递交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7时,地点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9楼(请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现场谈判时间地点
 比选现场谈判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9楼大会议室(请参选人在9:10分前到场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185 0280 3840
             邵先生  181 1659 1980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A座9楼
 
                           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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