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分水岭天长段美丽乡村精品路线及精品村建设项目-新街标准化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江淮分水岭天长段美丽乡村精品路线及精品村建设项目-新街标准化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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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tcgc202408-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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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千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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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平安路金融大厦西楼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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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贻鹤 0550-238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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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国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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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长市天润城水都对面广厦商贸城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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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蔡伟1801097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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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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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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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天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方: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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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协办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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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设计费肆拾万元整,施工费下浮率百分之壹拾捌点捌 (小写:设计费40万元,施工费下浮率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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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赵金春 设计负责人:李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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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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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22214683 技术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20134411185 高级工程师:A08211980000 00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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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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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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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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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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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道贤建设有限公司 协办方: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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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协办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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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肆拾万元整,施工费下浮率百分之壹拾捌点玖伍 (小写:设计费40万元,施工费下浮率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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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何静 设计负责人:于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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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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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22214560 设计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20082100993 高级工程师:00034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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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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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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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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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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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方:安徽振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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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协办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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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肆拾万元整,施工费下浮率百分之壹拾捌点玖玖 (小写:设计费40万元,施工费下浮率1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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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任磊 设计负责人:王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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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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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冀1132023202402109 设计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书:20211300856 正高级工程师:2022A1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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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18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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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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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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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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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3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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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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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65000元,专家评审费 888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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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天长市千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或安徽国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平安路金融大厦西楼12楼或天长市天润城水都对面广厦商贸城4楼,联系人:李贻鹤、蔡伟,联系电话:0550-2381552、1801097712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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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