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稀土金属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稀土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稀土金属项目;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产业园(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9°58′46.762″,北纬41°45′51.397″;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 5000t/a 高纯稀土金属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镨钕金属、金属铈等。其中:3000t/a 镨钕金属,2000t/a 金属铈。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电解生产线、打磨抛丸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废品库以及相关公辅、环保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飞
联系电话:182471889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新村B区18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飞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产业园(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47188988
六、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包头再生稀土合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