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邻水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谢佳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邻水县九龙镇新兴社区康复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邻水县九龙镇新兴社区康复站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邻水县九龙镇新兴社区康复站项目
200000
1


二、采购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县里有关工作要求,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帮助解决精神障碍患者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途径。
(一)服务区域。邻水县九龙镇。
(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居住在邻水县九龙镇年龄为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的精神障碍人员。
2.不伴有其他重大躯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及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肝炎、结核等)。
3.精神类病情基本稳定,近三个月无肇事肇祸等危及他人或社会安全事件发生。
4.患者及监护人要与社区康复站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
(三)服务团队
承接主体组建以社会工作者、护士、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志愿者等为主要力量不少于6人的综合服务团队。其中:需明确和落实1名项目社工,负责统筹和落实日常项目服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整合辖区医疗机构或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专业力量资源(所需必要的人力费用支出由承接机构承担)。
(四)服务内容
1.患者基础管理。承接主体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摸底,统计掌握区域内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数量、服务需求,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档案,动态开展心理精神状态评估。项目周期内,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2.社区康复服务。重点从患者能力训练、用药服药指导、日常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关爱、居家康复指导、社区融入支持等方面为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支持。项目周期内,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15例(每例专业介入不少于4次),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每场活动不少于15人,其中30人以上活动不少于4场)。
3.建立转介机制。搭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资源平台,积极开展治疗、康复、就业等转介服务。适宜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经患者和监护人同意后可由医院转介到相应社区的康复资源平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期间发病的,可通过实施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形成“住院—社区—康复”的良性循环。
4.构建支持网络。建立家属、残疾人专干、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等相关人员参与的康复工作模式,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到实处。
5.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期内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正面经验作法不少于5次。
6.开展健康监测。项目期内每月至少为签订协议的服务对象开展1次上门服务,通过探视、回访、评估、指导支持服务对象逐步康复。
7.设立服务场所。承接机构打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应设有文娱活动室、生活技能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健身康复场所、办公室及公共卫生间等基本用房,配备桌、椅、电视机等基本设施和适宜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设备器材。
8.其他相关事项。完成县民政局及鼎屏镇、城南镇交办的其他社区康复工作其他相关事项。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四、结算方式
项目经费分2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时间:项目中期(签订合同起,三个月后经承接方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阶段支付时间:项目末期(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的提交: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邻水县鼎屏镇宁安巷100号(县民政局303室)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六、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响应。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具有心理咨询或社工服务等服务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基本条件的承诺函;
报名时应提供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非法人代表报名时,请携带企业针对本项目报名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21日9:00-9:30到邻水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送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一式五份)。项目开标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9 :30,在邻水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进行。
九、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按时递交相应数量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见附件)。
    十、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发布。
十一、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投标终止。
(二)本次招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之间以联合体形式进行。
(三)本项目未尽事宜由邻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谢佳芹 
联系电话:0826-8892035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评审标准.pdf
邻水县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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