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拟处置的8辆公务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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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标的数量 | 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
标的所在地 | 山西省吕梁市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5.涉及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本次转让标的处置明细 与评估明细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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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序号 | 车辆号牌 | 车辆规格型号 | 登记日期 | 行驶里程 (公里) |
转让底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晋JP7786 | 吉普指南者 |
2013.11.4 |
119456 | 85900 | 30000 | ||||||||
2 | 晋JKK773 | 大众汽车牌 | 2014.11.5 |
110213 | 97000 | 30000 | ||||||||
3 | 晋JG1006 | 斯巴鲁森林人 | 2010.9.10 |
218100 | 6790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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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晋JQ3697 | 丰田牌 | 2013.1.21 | 128464 | 162500 | 50000 | ||||||||
5 | 晋JQ9135 | 丰田牌 | 2013.1.21 |
193850 | 162000 | 50000 | ||||||||
6 | 晋J88805 | 兰德酷路泽普拉多 | 2010.12.1 |
181354 | 355800 | 100000 | ||||||||
7 | 晋JG2009 | 斯巴鲁森林人 | 2010.9.10 |
180486 | 68200 | 20000 | ||||||||
8 | 晋JKU547 | 大众汽车牌 | 2015.11.29 | 63982 | 106000 | 30000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 | |||||||||||||
法定代表人 | 杜宁 | 注册资本 | 3000 | |||||||||||
集团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号 | 晋天然气【2020】201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展示 四、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五、附件下载 1资产受让申请书-资产.doc1资产受让申请书-资产.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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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内容 | 非因转让方原因,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拆除等后续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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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重大事项披露 | 挂牌价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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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交易方式 | 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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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国有三部 | 李先生 | 185351381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