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食用菌大棚资产拍卖(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食用菌大棚资产拍卖(二次)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批准,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国有资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吴天举;联系电话:0859-5210506
二、标的名称: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食用菌大棚资产拍卖(二次)
三、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不良记录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价
四、标的简介
①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钱相街道钱相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42个大棚19495平方米(大棚编号41-63号、69-87号)的镀锌钢管,总量约50.4吨。
②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钱相街道钱相村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41个大棚18510平方米(大棚编号1-28号、36-48号)的镀锌钢管,总量约49.2吨。
本次拍卖钢材总重量合计约99.6吨,1680元/吨;实际重量以拍卖结束后现场实际称重为准,结算方式以受让人报价/本次拍卖重量*现场实际重量进行结算,意向竞价受让人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
五、交易信息
六、交易相关时间
七、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事项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网址:https://ggzyjy.qxn.gov.cn/
1.操作流程:下载中心→贵州省“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操作流程。
2.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申请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九、代理服务收费方式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0
十、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产权交易须知》。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文件预览: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批准,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国有资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吴天举;联系电话:0859-5210506
二、标的名称: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食用菌大棚资产拍卖(二次)
三、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不良记录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价
四、标的简介
①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钱相街道钱相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42个大棚19495平方米(大棚编号41-63号、69-87号)的镀锌钢管,总量约50.4吨。
②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钱相街道钱相村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41个大棚18510平方米(大棚编号1-28号、36-48号)的镀锌钢管,总量约49.2吨。
本次拍卖钢材总重量合计约99.6吨,1680元/吨;实际重量以拍卖结束后现场实际称重为准,结算方式以受让人报价/本次拍卖重量*现场实际重量进行结算,意向竞价受让人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
五、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 竞价保证金(元)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钢材 | 30000 | 167328 | 4980.00 |
六、交易相关时间
申请时间 | 保证金递交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2024年04月20日09时至2024年04月29日14时。 | 2024年04月20日09时至2024年04月29日14时。 | 2024年04月 29日14时至15 时。 | 详见:《国有产权交易须知》七、网上竞价中延时竞价周期 |
七、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事项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网址:https://ggzyjy.qxn.gov.cn/
1.操作流程:下载中心→贵州省“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操作流程。
2.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申请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九、代理服务收费方式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0
十、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产权交易须知》。
安龙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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