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中心血站车辆维修和保养(第2次)(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312030120231552571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552571
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和保养(第2次)(第2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1.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9499
需求详情:

1、提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配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严格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5000公里或者9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3个月。 3、对维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4、需提供定期的电话巡检服务;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情况下,进行无条件维修并更换配件。 5、需提供每天24小时救援服务,城区范围为30分钟内到达(施救车辆出人免费)。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直径5公里范围内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6、提供免费的检查车况服务。 7、确保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车辆大修、中修修后的返修率应当控制在百分之五以下,车辆自接车之日起六个月内,行驶里程不超过一万公里,因修理质量出现的问题,承修单位应当予以免费修理。 8、需承诺“在更换零配件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种材料的配件按照车辆原厂配件零售价下浮不得低于市场价的10%。 9、工时费收取应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不需要分解车辆主要部件时应当免收工时费(比如:更换机油、机滤、柴滤、空滤、防冻液、刹车油、助力油、灯泡、雨刮器等配件)。 10、投标人需承诺“需要分解车辆主要部件或维修超过1小时以上,收取工时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 11、需承诺绥化市城区内有维修服务场所。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中心血站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01 11:56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0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绥化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  韩静
联系电话:  13******161
联系座机:  0455-8356111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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